陳楚歌進步記(1-2)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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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飛向陳楚歌講了前任“一秘”程幹的軼事,提醒他別在雞巴上犯錯誤。

史愛玉並沒有潔癖,她向陳楚歌透露了一些科裏的秘密,何勁鬆帶陳楚歌外出應酬,讓他大跌眼鏡的是,做東的竟然是段華茂父子…

中國官場上的稱謂很讓人費解,陳楚歌心想這就是所謂的中國特色。

在古代,官場最普及的稱謂就是姓氏後麵加上“大人”、“老爺”,如果當上了宰相,就稱之為“相爺”。到了清代,在高層官員中,又多了點花樣,比如稱大學士為“中堂”,稱巡撫為“中丞”等。到了國民黨時期,地方官員仍然保留姓氏加職務的傳統稱謂,但軍隊裏很特殊,團以上軍官取在軍隊裏擔任職務名稱前一個字加“座”,如“總座”、“參座”、“軍座”、“師座”、“團座”等,這恐怕跟蔣介石有關,他擔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被稱為“委座”,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一時“某座”就大行天下。

建國後,封建官僚的習氣被一掃而光,官場稱謂比較單一,都是姓氏加職務,而且副職還要把“副”字加進去,清楚得很。許多人都是直呼其名,後麵加“同誌”二字,既顯尊重,又顯親切。

改革開放以來,情況就大不相同了,最通用的官場稱謂就是所任職務的名稱取前麵一個字,然後在這個字的前麵加上姓氏,比如“張局”、“李隊”、“黃所”、“方校”等等,五花八門,不一而足。“副”字是忌諱用的,除了部隊規定必須加進去外,行政官員是很少見到別人叫“副縣”、“副局”、“副鄉”、“副科”之類帶“副”字頭的,除非這人姓“傅”。黨務序列這塊“書記”二字是省略不了的,一省就表達不出意思了,這塊的稱謂還保留“某某書記”,但“副”字照樣不能用。中國人特別在乎別人怎麽稱謂他,陳楚歌記得在鄉裏時發生過這樣一個笑話:民政科的科長姓“傅”,後來又提拔了一個副科長,此公偏偏姓“鄭”,鄉裏老百姓來民政科辦事,都找鄭科長,工作人員告訴一個老頭,說這事必須找傅科長簽字,那老頭不以為然地說:“正科長都簽字了,他副科長算個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