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已經是下午五點,顧子南看到王若素家的車開走後才走了出來。
他打開手中的包,還好,身份證和記者還在。
有這兩個東西的確是不幸中的萬幸,一個可以證明自己是誰,另一個可以證明自己曾經的身份。
遺憾的是,裝在褲兜裏僅剩的一百多元錢早已不見了蹤影。
說起來,王若素還真稱得上是自己的貴人,要不是當時考慮到要保護好她的手提電話,他斷然不會將身份證和記者證一起裝進包中。
從海州市飛機場有通往市區的公交車。
身上沒有錢,司機會讓他坐車嗎?
顧子南猶豫了下,心想或許司機會看在他是記者的份上網開一麵。
上了車,走到自助收費機跟前,顧子南對司機說:“師傅,我是從湖南省東海縣洪峰中逃出來的,我的錢沒了。”
司機看了看他一眼說:“年輕輕的幹嗎不學好?東海縣的洪峰到現在都沒解除警戒,你能從哪兒逃回來?”
他不相信?
顧子南停了下,心想,人家說的沒錯,東海縣洪峰警戒沒有解除,他怎麽能出現在海州市飛機場?這樣的話誰都不會相信。
“師傅,我確實是從那來的,你不相信我的人品,總該相信我的身份吧,這是我的記者證。”
顧子南將自己的身份證在他麵前晃了下。
司機估計根本就沒見過那玩意,裝模作樣的看了看,示意他去後麵坐下。
顧子南後悔自己太草率,和王若素就此別過本沒有什麽,問題是他身無分文這就是個麻煩事。
一分錢難倒英雄漢。
連坐公交車的錢都沒有,在海州市豈不是寸步難行。
糟糕的是,他在汽車上一時氣憤竟然撕碎了那張溫國華留給他朋友傳呼號的紙。
要是留下來的話或許還能有點用處,他相信這個世界上大部分人還是好的,像溫國華那樣專吃窩邊草的男人也隻是鳳毛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