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不到五分鍾時間,女民警就從電視台那裏找到了發尋人啟示者的聯係方式。
“諾,就是這個號碼,是你打還是我打?”
女民警這時候想充分發揮民主。
“還是你打吧,這裏是派出所,我得避避嫌。”
顧子南突然被征求意見,就感到這個女民警業務能力有點差,既然要找證人,讓他和對方通話就不怕有串通之嫌?
“也是,我都差點忘了,這個人是你要找的證人,絕對不能讓你們私通電話。”
女民警說著笑了笑。
顧子南此時的神情是愉悅的,畢竟馬上就要見到那個在汽車上曾經“同床共枕”的女孩子了,而且她是讓他洗脫嫌疑的見證人。
“同誌,怎麽稱呼你?老是這樣白搭話,感覺太沒禮貌了。”
被稱作小王的女警說:“少和我套近乎,沒用。”
“我沒有那意思,就是感覺不知你叫啥說話挺別扭的。”
顧子南畢竟在社會上也混了些日子,知道一個人在外奔波總得認識幾個當地朋友,萬一以後有用的著的地方也好有個照應。
“既然你不想說,幹脆我也叫你小王,可以吧?”
小王抿嘴一笑說:“隨便。嚴肅點,這裏是派出所,少和我嬉皮笑臉的。”
這個民警看樣子閱曆不深,看她做事的樣子就知道她一定是工作時間不長。
“好。”
顧子南答應著,心跳有些加速,要是王若素知道他現在是個凶殺案的嫌疑分子,那他在她心目中的形象一定會大打折扣的。
小王對著電話說了幾句然後就掛了,對顧子南說:“人很快就會過來,你老實呆著,不要亂跑。”
“好。這裏有洗漱的地方嗎?我連臉都沒洗。”
“諾,你可以去衛生間。又不是見女朋友?至於嘛?”
小王撇撇嘴,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
她當然會嘲笑他,在她眼中他不是殺人凶手,也不會是個成功人士。和那樣的女人合租,就是他身份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