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被帶上警車,關押在牢房裏的時候,秦希恩都在大聲叫喊著是陳浮殺的人!
但是警察並不理會,因為現場隻發現她一人。
她說凶手從陽台跑了,可是陽台那麽高,又沒有任何的痕跡,徒手根本不可能從這裏溜人!
他們很快就收集了證據。
在審訓室裏,秦希恩仍然大喊冤枉!
然後,凶器,還有一遝文件拍在桌上!
“屋子裏隻有你和死者,凶器上隻有你的指紋,這個怎麽解釋?”同誌厲聲說道!
刀是陳浮從秦希恩廚房拿的,他從來沒有被允許來過這裏,所以房間裏的東西都隻有秦希恩一個人的痕跡!
“不可能!”秦希恩大叫起來:“不是我殺的!是陳浮殺的人,我親眼看見的!”
“我們已經查看過大樓外麵的監控了,你說人是從陽台離開的,但那段時間並沒有看見人!”
“不可能,他明明就是從陽台下去的。”
“沒有痕跡,監控裏拍不到,而且那是在9樓,外牆沒有任何著力點,根本無法攀爬……你不要再絞辯了!”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秦希恩傻了,怎麽會這樣?
明明是陳浮出現,然後把陸子嶽給殺了的,為什麽找不到任何關於他的痕跡?
同誌接著又說道:“我們這裏有關於你昨天控告死者強奸你的資料……”
然後又一遝文件放到桌上:“這是剛才從死者身上采集到的樣本,與你身上的吻合,請你描術一下他對你做了什麽?”
而秦希恩瞬間明白了,他們覺得是陸子嶽上門對她實施了強奸,然後自己怨恨失控,失手殺了人!
即便如此,自己殺人也是犯法的。
證據確鑿,再怎麽解釋,再怎麽絞辯,都改變不了事實!
我被陳浮給耍了!
我那樣害他,他怎麽可能會放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