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希兩世為人,交際手段已經臻至化境,與謝利民聊了十多分鍾,便熱絡了起來。
“沒想到李哥對泰國這麽熟悉,真是讓我有種他鄉遇知音的感覺,就衝這點,咱倆就得喝一杯。”
謝利民喊過侍應,拿過兩杯酒,遞給李存希一杯。
李存希剛接過酒杯,突然被人撞了一下,酒杯瞬間脫手。
撞人的青年被酒水灑了一身,開口怒罵道:“你眼瞎麽,老子這衣服可是很有紀念意義,你得賠我。”
“哥們,好像是你撞的我吧?”
李存希無奈道。
這低劣的碰瓷方式。
假如對方不是智障,那就是覺得他好欺負了。
“我撞你,你不會躲麽,非得把酒灑在我身上才行?趕緊賠償吧。”
青年有恃無恐道。
個體戶而已,下等人中的下等人,隨便拿捏。
李存希咧了咧嘴。
還真是覺得他好欺負。
隻是他不明白,對方為啥要欺負他。
“小子,趕緊賠償。”
青年見李存希不說話,不住戳對方胸口。
謝利民沉聲道:“你衣服多少錢,我替李哥賠你。”
青年和劉陽剛才一起毆打他,所以他主觀的認為李存希是因為與他親近,才被青年找茬。
“這衣服是我父親送我的禮物,不是錢能衡量的。”
青年淡聲道。
“那你想讓我怎麽賠。”
李存希笑問。
他現在屬於猥瑣發育,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
哪怕剛才麵對仇人,也是讓楚衛國救人,再以楚衛國朋友身份,在謝利民麵前賣個好。
青年走到李存希身側,在其耳邊說道:“讓你老婆陪我一晚,我不僅不追究,還會讓你發大財。”
“你找死呢。”
李存希一把薅住青年衣領。
“吆喝,你這是想打人,有能耐你打我一下試試,到時候,就不是你媳婦賠我能解決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