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殿下,您可算回来了!”
“奴婢是庆嫔娘娘身边的秋英,您快快随奴婢去庆嫔娘娘宫里一趟吧!”
秋英匆匆向李烨行了个礼,接着便不由分说,急着将李烨请走。
“等等!”李烨制止道,“什么是这么着急?”
“你也得跟本王提前说清楚啊!”
秋英看上去都快哭了:“我们家主子说了,一定要请到太子殿下亲自回去面谈!”
“昨晚没能请太子殿下回去,我们主子就已经责罚了奴婢了……”
“求太子殿下发发善心,跟奴婢走一趟吧!”
听到秋英这话,李烨登时有些不悦。
这庆嫔既然请自己去,至少得先把原因说明白吧!
这下不仅没有说明原因,反而还为难这么个小婢女。
虽然素未谋面,但里也已经对这个庆嫔的印象跌落到了冰点!
李烨不想为难秋英这个小宫女,只能松口答应跟秋英一同走一趟。
庆嫔居住的钟粹宫距离东宫并不算近,李烨随着秋英走了半晌,就在快要彻底失去耐心的时候,这才终于看到了钟粹宫的大门。
庆嫔的钟粹宫也有一部分正在修缮,但大概是由于庆嫔不如孙贵妃那般正受盛宠,修缮的宫人看上去都懒懒散散的。
不仅如此,对比孙贵妃那堆了许多珍奇异宝的咸福宫,钟粹宫不仅看上去小了许多,里面的宝贝也不如咸福宫里的那般金贵。
就连钟粹宫内伺候的下人,看上去也只有咸福宫的一半多。
怪不得后宫的女子想尽了一切办法也要挣得荣宠,费尽了心思也要向高处爬。
在后宫中想要衣食无忧地过一生,就必须得有帝王的宠爱保驾护航!
“娘娘,太子殿下来了!”
刚一踏进钟粹宫的大门,宫女秋英便像是通报什么天大的好消息似的,一溜烟儿地跑去向庆嫔报信。
没一会儿,便见一个穿着打扮颇有些清凉的嫔妃在几名宫女的搀扶下,快步从殿中走了出来。
“太子来了?”
“快请进快请进!”
印象中,李烨还是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位庆嫔娘娘。
后宫佳丽三千,这个庆嫔具体是什么时候入宫的,李烨已经没什么印象了。
但当李烨仔细打量庆嫔的第一眼,就险些没能移开视线!
这个庆嫔看上去不过三十岁上下的年纪,正是少妇最能散发魅力的年纪。
与徐如玥、剪瞳这样的大美女相比,庆嫔的容貌并不能算得上是倾国倾城,十分惊艳,更不比沈思怡那样的知性美。
然而庆嫔最吸引人的并不是她的相貌,而是她那颇为傲人的绝佳身材!
只见她的细腰盈盈一握,更加衬得那饱满的双峰呼之欲出,让人呼吸急促,心跳加速。
领口处**出来的一片冰肌雪白到发亮,让人忍不住想要继续向下一探究竟。
面对这样拥有极品身材的女子,普天之下,试问有几个男人能够抵挡得住!
看到庆嫔,李烨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天底下有那么多人都想做皇帝,更明白为什么身为帝皇会拥有后宫佳丽三千了。
因为佳丽们本就是环肥燕瘦,各有各的美丽。
这样一来,每天去欣赏不同佳丽的美,才能做到天天不重样!
意识到自己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人家打量,尤其人家还是自己父皇的女人,实在是有些太过于不礼貌,李烨便连忙移开了视线。
庆嫔虽然比自己年长不了几岁,但按辈分算,可还算得上是李烨的长辈呢。
“庆嫔娘娘,不知道您特意叫我到此,可是有什么事吗?”
李烨心中疑惑,忍不住开门见山地问道。
庆嫔热情将李烨迎入了殿中,又差人给李烨斟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
“太子啊,本宫今日特意唤你到此,的确是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的。”
“前两日的封赏大殿上,本宫瞧见孙贵妃娘娘的手上带了一对儿鸳鸯黄金镯子,可好看了。”
“听孙贵妃娘娘说,那好像是太子您献给她的,是吗?”
这孙贵妃可真敢往自己的脸上贴金啊!
那金镯子明明是她自己花了六千两天价买回去的,怎么摇身一变,就变成自己送给她的了?
这锅,李烨可背不起
要是后宫嫔妃都知道这金镯子是自己送给她的,回头再缠着自己要,那自己岂不是成了偏心明显的太子了吗?
于是乎,李烨当机立断,矢口否认道:“庆嫔娘娘,那黄金手镯的确是孙贵妃娘娘从本王这里买回去的。”
“价格嘛是贵了一点,但那可是纯金手工打造的,并且是私人订制!”
“放眼整个大庆,绝不可能碰见一个同款!”
“如今这大庆,只有皇太后的佛牌和孙贵妃娘娘的黄金手镯这两种黄金首饰呢。”
李烨这话的意思很明显,黄金首饰尊贵无比,天上地下都是每人一件,绝不重样,主打的就是一个高端定制。
然而这东西固然好,但价格却不便宜。
到时候别既想要东西,又想跟自己讲价!
原本庆嫔就对孙贵妃手上那双金镯子心生向往,一听这黄金首饰竟然还是私人订制,并且还是皇太后的同款,不由得更加喜欢了。
“太子啊,价格不是问题,本宫是真的也想要一件!”
“不知道以太子看,本宫要个什么花型的手镯更好看呢?”
李烨上下打量了庆嫔几眼,最终将视线停留在了庆嫔那无比雪白的脖颈之上。
果然身材好就是宫斗的本钱,即便外面天气已经有些寒冷,但庆嫔还是坚持穿着低胸装,露出那颇为傲人的线条来。
俗话说得好,如果事业线不是为了露出来,那将毫无意义!
李烨略一思索,向庆嫔建议道:“以本王所见,庆嫔娘娘倒不必学孙贵妃娘娘,也打造一对黄金手镯。”
“一来孙贵妃娘娘更加端庄持重些,而庆嫔娘娘您更加年轻,戴一对金手镯,未免显得有些过于老气沉闷。”
“二来孙贵妃娘娘已经有了一对儿金手镯了,您再戴,未免有些失了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