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秦人,正在秦王宮外,靜靜等候著陛下的處置。
哪怕是任何處罰,他們都心甘情願的接受。
自這12名秦人,在琅琊郡被大秦水師一路帶來關中。
關於這12名秦人,從海盜的手中死裏逃生的事,漸漸被人所熟知。
一艘商船上的秦人,皆已經死於海盜之手。
這令聽聞消息的秦人,而感到憤怒。
但好在,海盜皆已經被大秦水師所鏟除,這令一眾秦人所感到欣慰。
漸漸,關於這12名秦人,是到陛下麵前請罪的,得知違反了律法。
秦人雖尚武,如若是自己能夠製止的盜竊之事,絕大多數的秦人都會見義勇為。
再加上秦朝關於見義勇為的律法,沒有見義勇為,則就要被罰掉兩套盔甲。
正因如此,秦朝的律法起到了一個很好的督促作用。
但,要是真擱上自己所無法解決的盜賊團夥,難道還要繼續見義勇為嗎?
肯定是自己的安全第一。
而這樣,被罰兩套盔甲,不少秦人心中是不服氣的。
但是,不服氣,也沒有到能夠與秦國律法叫板的地步。
對此,隻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對於這律法,自然是有好有壞…
因為這12名秦人所引出的共鳴,曾雇傭他們的商人,則願意為他們每人上繳兩套盔甲。
老秦人還是厚道呐,在商船被毀,貨物盡數遺失,依舊願意替水手繳納罰款的好老板啊。
不少秦人,主動請願,懇求陛下能夠降輕處罰。
於人情,於理,在一個如此危險的局麵之下,首要任務,就應當是自保。
自保有錯嗎?
沒錯!
按照律法執行,有錯嗎?
當然也沒錯,法不容情,從古至今的硬道理。
當然,秦國剛剛統一,難道這條律法會一直延續到後世?
肯定不會,秦國的律法,會一直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