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豪點點頭,按照這裏的物價來說,七千萬洲幣,的確是…捉襟見肘了。
不過,他相信,新月報社,能夠拿出這七千萬洲幣。
晚上六點!
黃昏的餘暉落下,新月報社的記者帶著主編來到李言書指定的地址,十三區的銀行,會在七點的時候關門。
“這是合同!”
李言書看見新月報社的主編,就知道這筆買賣是談成了。
“不用了,我相信蛛網的堂主,不會做出那種偷雞摸狗,弄虛作假的事情,再說了,你可是十三區的狀元。”
李言書微微一笑,雖然這人如此拍他的馬屁,可是這合同,還是要看看的。
畢竟,裏麵還有好幾條…
霸王條款。
“還是看看吧!”
主編拿過合同,看著裏麵的條約,裏麵的要求都很合理,隻是,他們新月報社,需要…聽從李言書的吩咐,不得擅自搗亂。
至於最後的那幾條…
不得在戰狼武館肆意妄為!
不得在戰狼武館行不軌之事!
等到拍賣結束後,一月之內的所有利潤,必須七三分成!
不得虧欠一分!
“怎麽樣,沒問題吧!”
李言書看著主編,這就是他的所有要求,裏麵的條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都是他慎重思考之後,整理出來的結果!
“沒問題,隻是,這一月的利潤,你還要分三成…”
“那七千萬洲幣,不是已經…”買斷了嗎?
主編為難的看著李言書,既然已經收了七千萬洲幣,為什麽還要收後麵的利潤?
這不是…欺負他們新月報社嗎?
“若是新月報社覺得不合理,我可以去下一家!”
李言書平靜的看著新月報社的主編,一臉的平靜,沒有絲毫要強迫的意思,這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
主編猶豫了一下,還是諂媚的看著李言書。
“不不不,很合理,很合理,簽字…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