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掌管諸天收容所,我比怪談還恐怖

第六十七章和平條約?分明就是殖民宣言

字體:16+-

“你看他們那些小國家,就利索多了,在你們猶猶豫豫的這個時間,就已經跟我們簽訂了協議。”

抽過代表人麵上帶著貪婪的笑意,哈哈笑道。

龍國這麽大一個資源國,而且各方麵的技術也不少,而且這裏的人口在全世界範圍內都是數一數二的,要是全部拿到手,直接血汗工廠安排,直接給他們壓榨到死。

反正到時候隻要拿解約來威脅他們,他們就必須要麵臨被詭異黑洞清算的風險。

對於龍國來說,這絕對是不能接受的。

反正龍國的人就是好養活,隻要給一口飯,不餓死就行了。

至於其他的?

嗬嗬,你老子我身為堂堂宗主國,還不能享受享受了嗎?

不然你以為我為什麽要接納你們?

“要是沒什麽問題的話,就在這裏簽個字吧。”

醜國代表人拿出一份書麵合同,朝壹號首長推過去,效益硬硬的說道。

這顯然是他們之前就已經做好了的,其餘國家並沒有什麽異議。

壹號首長接過來,他隻是隨意掃了一眼,就發現其中不少不平等條約。

就比如除了一部分的“好處費”之外,還必須要做好給他們白白工作二十年的準備。

要是有錢人,完全可以通過繳納一千萬進行減免。

笑話!

這跟給醜國當牛做馬有什麽區別?

然而除此之外,還有其他一些苛刻的條件,就比如龍國必須對醜國全麵開放市場,不得設置關稅。

又比如龍國公民的身份不能高於醜國公民,見到醜國公民,必須要低聲下氣不可直視醜國人,而醜國公民全卻可以趾高氣揚……

後麵又密密麻麻羅列了一些具體的細節,總之就是不把龍國人當人看。

而他們醜國人就是天生的祖宗,龍國人還必須得伺候著。

這哪裏是什麽頭像條約,分明就是一個披著條約的殖民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