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覺得自己大概是沒希望贏那個被稱作天才的家夥,可他還是每天抱著籃球,像個上了發條的機器,在野球場忍氣吞聲地和那幫老頭講道理。
沒辦法啊,他就是這麽強,別人覺得他不行他偏得反著來,撞得頭破血流也要憋著氣硬著頭往前走。
沒人指望他能贏,連他自己都不相信。
可現在那個記分牌上,明明白白地掛著“7:6”。他是那個“7”。
伏城緩緩抬起手臂,握緊拳頭,仰麵看向那麵高懸的黑色旗幟,深吸一口氣。
然後他用盡力氣,向那枚燃燒著的楓葉高聲呐喊。
我贏了。
男孩沙啞的嘶吼徹底點燃了球館,人群終於沸騰了起來。他們突然明白這場比賽的確結束了,這個站在球場中間狼狽的家夥贏了。確實有人是來看笑話的,可歸根結底有更多的人是來看“比賽”的,哪怕希望渺茫,他們也希望看到一場真真正正的比賽。
所以這個叫做伏城的家夥投進了最後一個球,他贏了球,他就值得所有人的歡呼。
可很快,剛剛喧鬧起來的球館像是被澆了盆涼水,聲音還未擴散便逐漸稀稀拉拉起來。
伏城轉過頭,那個剛剛離開的對手不知為何又重新返回了球場。在文爵身後,跟著一個滿臉憂心忡忡的短發姑娘,不甘心似的輕輕拉了拉文爵的衣角。文爵隻是側過臉衝她略帶歉意地笑了笑,張嘴說了幾個字。
那個叫做江曉筱的小姑娘,臉色一下蒼白了起來。
伏城看著那怎麽樣都討厭不起來的帥氣麵龐,眯了眯眼睛,沒有說話。
文爵走到伏城麵前,開口:“打得不錯。”
“不用你說。”伏城翻了翻白眼。
“願賭服輸,這個東西,我交給你了。”文爵伸出手,遞過一塊黑色的護腕,那枚金線繡上的楓葉,很是耀眼。
伏城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