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昏時分。
一家地下台球室。
王富貴一身狼狽的龜縮在角落,盡量躲在燈光照射不到的地方,生怕再受皮肉之苦。
他也是活該,都餓得前胸貼後背,精神都有點恍惚了,卻仍然無視了小餐館的招工啟事,跑去偷角落裏的一輛電瓶車。
偷電瓶這活兒,王富貴幹過,雖然不是特別熟,但雲城的治安比他老家那邊好,電動車上腳鎖的很少。
況且他也不偷車,隻偷電瓶而已。
一個電瓶在他老家大概能賣兩三百塊,他尋思著,幹完這單起碼夠吃頓飽的吧。
於是,人窮壯膽氣!
王富貴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就開幹了。
不過別說,他心理素質杠杠的,走到車旁一頓搗鼓,臉不紅手不抖,路人乍一看,還以為是他自己車壞了在修呢。
再加上這片地區是市中心的老小區,出租比較多,住附近的基本都是外來打工的年輕人,鄰居間彼此都不認識。
而且大白天的,誰能想到這家夥是賊呢?
就這樣,王富貴得手了。
他已經想好一會兒要吃啥了——嗯,回鍋肉蓋飯yyds!!
可正當攥著電瓶轉身要走的時候,旁邊大門嘎吱一響,走出來一個身材壯實、邋裏邋遢的社會青年。
壯實青年嘴裏叼著煙,懵逼的看了看情況,愣了足足有三秒鍾才反應過來。
旋即表情變得凶狠起來,大喊一聲“沃尼瑪”,便一巴掌呼在王富貴臉上。
王富貴本來就精神萎靡,沒啥力氣,被這重重一巴掌扇得頭暈眼花,眼神迷迷糊糊的。
“你幹啥——哎喲!”
王富貴怒聲質問,但壯實青年怒意難平,又衝他肚子狠狠踹了一腳。
幸虧穿的是拖鞋,要換其他鞋子,王富貴傷得更重。
但哪怕是這一腳,就已經讓王富貴吃足了口頭,胃水都吐出來了。
然後對方才回答了王富貴的問題,蹲下來揪著王富貴的頭發,破口罵道:“你嗎的偷老子電瓶,還問老子幹啥?老子打得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