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一遝紅色的鈔票,我頓時懵逼了。
這兩萬塊錢,是我從銀行出來的時候,隨手從ATM機上取出來放在身上備用的。
萬萬沒想到,現在卻被他們當做了證據!
見我半天沒有說話,吳主任還以為我無言以對了,將錢遞給那個叫姬媚兒的女生說道:“姬媚兒同學,你看一下,這是不是你的兩萬塊錢?”
姬媚兒接過錢,立馬說道:“沒錯!這就是我的那兩萬塊錢!”
“你放屁!那明明是我自己的錢!”
我憤怒的吼道。
“呸!就你這樣的窮吊絲,身上能拿得出來兩千塊錢嗎?”
姬媚兒聞言,不屑的說道。
“就是!這兩萬塊錢肯定是姬媚兒的,誰不知道她是我們係出了名的白富美?”
“真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都到這個時候了還敢抵賴!”
“證據確鑿,抵賴也沒用,我看直接報警就行了!”
眾人紛紛說道。
不等我解釋,吳主任便說道:“趙林,事情到了這個地步,我也沒什麽好說的了,你有什麽話,留著跟警察解釋去吧。”
聽到他的話之後,現場立馬就有人拿出手機報了警。
大概十幾分鍾的時間,警察就來了,簡單的問了一下情況,便將我和當事人一起帶走了。
來到警局,我被帶到了一間審訊室裏,錄完口供後,警察就離開了。
這時候,我已經從最初的憤怒中冷靜了下來。
雖然我不知道姬媚兒的錢到底是誰偷的,但這錢絕對不是我偷的。
可是,圖書室裏麵並沒有監控,剩下能夠證明我清白的辦法,就隻剩下一個了,那就是公開我繼承了一千多億的事情。
想到這裏,我不禁一陣苦笑,如果沒有繼承這一千多億,或許我這小偷的名聲就背定了吧?
猶豫片刻,我便做出了決定。
不過,讓我沒想到的是,警察錄完口供,就再也沒來過,仿佛將我遺忘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