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山的班底,是以困龍寨這幾個寨子裏的土匪為基礎的,對付一下散兵遊勇是夠了,但現在僅僅憑借這些人是不足為用的。
所以當務之急,還是應該招兵買馬,快速擴充人手。
這件事情若是放在其他地方,興許還能好辦一些,可是金州城這個地方,久不經戰火。百姓根本不願當兵打仗,因為就算是年景不佳,啃樹皮吃草根也能勉強活下去,可若是真的上了戰場,那可是要死人的。
尋常百姓最是知足,他們知道自己能活下去已經是一件極為不容易的事情了,所以更不會去幻想有朝一日,能披堅執銳裂土封侯。就算上了戰場,自己充其量也是炮灰似的人物,到頭來還不是為他人作嫁衣。
百姓深知這一點,所以但凡還能有一點活路,就絕不會動起兵謀反的念頭。
在這樣的情況下,陳山想將他們收歸己用,這並不容易。
次日清晨,空中少有地出現了一輪晴日。
陳山一早便讓陳冰跟著自己。
陳冰對於自己這個名字,似乎並沒有什麽不滿,她今日穿了一件絳紫色長裙,一頭秀發散落腦後。
看見她身著裙子後,由不得陳山想起那日尷尬情形。
故此他幹咳一聲,而後說道。
“陳冰啊!你一個姑娘家,無論是穿衣服還是做事情,都要有所顧忌才是,不然傳出去名聲不好。”
陳冰疑惑地看著陳山。
“主人,穿衣做事,不應該是自己怎麽舒服怎麽來嗎?難道隻是為了要照顧別人目光,然後來委屈自己?”
簡簡單單一句話,噎得陳山啞口無言,怎麽和她一比,自己反而更像是思想保守的古代人!
“哈哈哈哈,你說得有道理,不過這一切也要建立在不影響別人的前提上,算了隨你吧。”
見陳山妥協,陳冰甜甜一笑,那模樣竟還露出了幾分純真,但他明白,這家夥可絕不表麵看上去這麽簡單。因為還沒有哪個正常人會把殺人當做是愛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