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荒野:我變成了棕熊

第二百四十三章 最遲的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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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岩洞赤果果的地麵上度過了一個晚上後,秦守在第二天起了個大早,將吃剩的戈壁熊和還沒吃過的野山羊,一起拖出了岩洞剝皮。

不要問為什麽不在岩洞裏剝皮,因為作為自然界中最愛幹淨的棕熊,秦守是絕對不會把居住的地方,弄得鮮血淋漓的。

當然,也有原因是岩洞裏的光線條件不太好,不太適合進行剝皮這種略微有些精細的活計,尤其是當剝下來的皮,要陪著他度過接下來的整個冬天時。

剝皮是項技術活,即使秦守已經吃過許許多多動物了,剝皮對他這種大手大腳的動物來說,依然是個挑戰。

這裏的大手大腳沒有任何的貶義,純粹隻是為了形容秦守的手掌和腳掌都很大,並且手指也很粗大。

小時候秦守為了更好的生存,曾經苦心練習加強手指的靈活度,等他長大後發現光靠龐大的身體,就可以在荒野中縱橫的時候,就再沒有練習了。

就和【爬樹】技能類似,秦守的【靈活的爪子】技能,在主觀和客觀因素的雙重影響下,從最初的四級,退化到了現在的一級。

也就是堪堪比普通棕熊稍稍靈活點的程度…

好在笨拙歸笨拙,但總歸也夠用,隻要剝皮時速度稍微慢些,心再細些,像戈壁熊這種體型較大的動物,還是可以磕磕碰碰地將皮完整剝下來的。

有了戈壁熊的經驗後,剩下稍小些的野山羊,問題也就沒那麽大了,多花了會功夫,總算將山羊皮也完整地剝了下來。

至於剩下的野兔皮,秦守就完全放棄了。

這野兔的整個身體,還沒有秦守的巴掌來的大,他實在是不知道要怎麽下手,才能將野兔皮完好無損地剝下來。

更重要的是,有了大張的熊皮和山羊皮後,這麽小的野兔皮,就屬於是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秦守也是真沒什麽興致將時間花在這上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