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尋哈哈大笑。
見眾人不解,他坦率地解釋道:“其實造價不會很高……”
“怎麽可能不高呢?咱們也是買過房子的人。”
一名外地來考察的企業老板搶著說。
“我明白您的意思。”丁尋禮貌地朝他點頭微笑。
“我做過建築、做地產開發,所以成本高不到哪兒去。”
“一戶一棟別墅鄉親們出工出力,這些都是成本。”
“可以說我們的別墅是集大家之力建起來的。”
丁尋說完,便迎來一陣熱烈的掌聲。
“原來如此,也就是說,丁總出錢,鄉親們自己出工?”
“對。”
“但是幾個村那麽多戶,這也絕對大手筆了!”
聽著一聲聲讚美。
丁尋沒有迷失自己,他更加堅信自己當初的選擇。
也更加堅定自己會繼續和鄉親們一道,把家鄉建設得更加富裕。
幾天後。
丁尋的車開進楊家窠村,在方家門前停了下來。
方伯母走出來,見是丁尋,驚愕得忘記說話。
“方伯母,方華在嗎?”
“在的,回到家這幾個月成天在屋裏刺繡呢,丁總你請進!”
丁尋站在方華房門口:“方華,走,出去走走吧。”
“丁總?”
方華走了出來。
“我不去了,在家挺好的。”
判刑後,雖然隻是緩刑,但是身上背著一個犯罪的汙點,她自形慚愧不願意出門。
有一次去菜園子澆水,聽見有人背後議論她。
“刑滿了有啥用?誰還敢娶她?她以後生的後代都不會有前途。”
“為啥?”
“你不知道麽?犯過罪的人能連累幾代人當不了官呢。”
“真的?”
“當然是真的,所以說這人呐,千萬別犯錯,更別犯法!”
“……”
方華淚流滿麵地跑回了家,再也不願意出門。
“走,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