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的謊言

第17章 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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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就這樣關門了。

我無法申請破產,因為還達不到破產的要求。

在公司門前,我看著林欣在門口貼上相關的告示之後。

我心中暗自發誓,一定要把這個公司重新開起來。

接著就是聯係我熟悉的律師了。

一番聯係聯係之後,因為是風險代理,如果官司打贏了,結算拿到我得支付實際金額的百分十五作為風險代理費。

我算過,除開成本費用後,也就是其他公司代位追償後,我至少還有兩百萬的盈餘,支付三十萬的風險代理不算什麽,拿到錢什麽都好說,讓我頭疼的是在此之前需要十萬塊的基礎服務費。

我連員工工資都發不起了,哪還有錢支付這個基礎服務費?

但是林欣告訴我,這筆錢她來解決!

她開車離開了,要回娘家一趟。

我知道她是打算去找她爸媽借一筆錢。

如果是以前我肯定強烈反對。

她爸媽當初就不太讚成我們在一起,隻是後來我事業有了起色,對他們孝敬多了,才有了好臉色看。

我現在這種破產的樣子,回去肯定又不受待見。

林欣回去借錢,指不定要遭白眼。

我很無奈,可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或許會覺得我將要麵臨的生活不是那麽艱難。

畢竟車子房子都有。

當然車子隻是一輛帕薩特,賣掉的話還能值點錢。

這車子房子是給我老婆女兒的生活保證,不到萬不得已不能賣!

代位追償讓我不會背上債務,我需要隻是熬到打贏官司後的結算。

但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難。

我是個男人,苦自己不能苦老婆女兒。

我得去找工作,維馳家裏的開銷。

可惜現在工作哪那麽好找?

我三十二歲了,當了十年的老板,會的也隻是些電腦技巧而已。

去其他公司也就給三千多的工資,這根本不夠一家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