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色回答:“我記得,你當初說過,你父親也是唐先生原本是占股百分之三十,隻是你跟餘富聯姻之後,他拿出了百分十的股權去置換餘富富通公司百分二十的股權是吧?”
唐倩倩點點頭:“是有這麽一會,不過百分之二十也達不到控股要求啊?”
我笑了笑說:“餘富這種有野心的人,怎麽可能占太多的股權,他公司實力不如盛達公司,怎麽會有那麽多的資金呢?
在拍賣會的時候你聽到了,他可是準備兩億。
就算我們盛達公司也不能隨隨便便拿出兩億來吧?
我懷疑他的很多股權都拿出去融資了。
如果真是這樣,我們隻要把他拿出去融資的股權收購了就行,到時候與富通公司召開股東會,直接架空餘富!
讓他偷雞不成蝕把米!”
唐倩倩聞言趕緊打開電腦進行了搜索。
但是片刻之後她皺起了眉頭:“不行,方恒這一招行不通。
餘富雖在他在的公司隻占有百分二十的股權,但是采用的是AB模式。
同股不同權!
他百分二十的A股股權占有了富通公司百分八十的投票權!
就算我們能收購其他百分之八十的B股股權,也隻有占有百分二十的投票權,沒有任何的意義!
除非餘富能出售他的A股。”
似乎餘富采用AB股的形勢在我意料當中。
他這個精於商業的家夥,知道利用別人股權的模式來鳩占鵲巢,自己肯定就會有所防備。
難道說我們隻能防禦?
反正現在大比例股權在手,資金也充足,盛達公司基本上不會出現問題了。
餘富就算盯著我們抵押給銀行的百分二十股權也沒用。
況且這筆股權,我們想的話月底就可以去銀行贖回來。
但如果我們不贖回這批股權呢?
“倩倩,你想,萬一餘富有可能賣出這A股股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