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該啊!
餘富不應該拿我們之間的結算當做證據才是。
我跟盛達公司所有的結算都是有憑有據的,他怎麽能拿一個符合規定的資料來判定隻給我二十萬的結算?
難道是做假賬?
這樣也不可能,所有結算資料都是要雙方簽字的。
假冒我簽字蓋章,餘富怕沒這麽蠢吧?
這又是在法院,他真要這麽做了隨便鑒定一下都發現他做偽證,這樣更糟糕。
不過這樣一來反而能坐實餘富欠我兩百萬結算的事情,法院應該可以很容易的判下來。
可我還是心裏不安。
我留意到餘富的表情,那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一副戲耍我的的樣子!
他不可能給自己挖坑。
那就表示他肯定準備了充分的資料來證明他隻欠我二十萬?
這不可能啊!
除非他真的搞到了我的簽字蓋章!
等等!
這並不是不可能!
我公司的公章是林欣跟我一起管理的。
業務繁忙的時候林欣也會替我簽字,為了避免麻煩,林欣有時候甚至會模仿我的簽字。
難不成,餘富從林欣那裏串改了結算資料的簽字?
我老婆出賣我!
我驚駭的看向旁聽席的林欣,我發現她居然沒有看我,而是用一種奇怪的眼神看著餘富。
我有點心涼,我不停的對自己說。
不!不會的!我老婆不會出賣我!
但這是我覺得餘富最有可能去做的事情。
畢竟林欣跟餘富的關係,我到現在都覺得模棱兩可。
緊緊因為一個真心話大冒險而留下的執念,跟屌絲打賞了主播就想跟主播睡覺又什麽區別?
可我怕了!
我有點坐立不安,心裏懸吊吊的……
我怕法官出來後腳我核對證據,應正了我剛才的猜想。
不多時,重新開庭。
一個陪審員宣布道:“經過剛才的核對,我們發現原告與被告雙倍的經濟糾紛主要出現在對開明電腦公司的結算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