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森,我和劉銘的團隊已經進行了協商和溝通,你們之間的比賽會在本周六晚上8點在拉斯維加斯的米高梅酒店舉行。”
聽了推廣人弗蘭克匯報的賽事安排,泰森富裏那是相當的滿意。
“本周六,那就還有三天了!”
“沒想到米高梅和哈拉斯居然搶著要主辦這場比賽,這可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啊。”
要知道,並不是所有擂台賽都有場地方樂意承辦的。
尤其是這種非賽事性質的私下約戰。
主辦比賽,雖然可以賣出門票和網絡轉播權。
但賽事成本,同樣相當的高昂。
可以說從場地到人員,每一項都是在燃燒經費。
首先場地費、後勤人員的工資這些,肯定是少不了的。
其次是要設立獎金,隻有高額獎金才對交戰雙方存在一定的吸引力。
最後是知名選手高昂的出場費,少給一分那些大牌選手都會拒絕參賽。
所以如果讚助商不夠給力。
有時候辦一場比賽,主辦方甚至還會虧錢。
尤其是給雙方拳手的支出,更是一筆天文數字。
一部分是比賽獎金。
越是高級別的比賽,獎金就越多。
類似WBO、WBC這樣頂級組織的金腰帶最終戰。
比賽獎金甚至可以高達上億美金。
另一部分則是參賽選手的出場費。
越是大牌的拳擊手,出場費就越多。
像泰森富裏、維爾德、約書亞、烏西克這樣的世界拳王打一場比賽,出場費至少2000萬美元起跳。
而劉銘和泰森富裏的這場戰鬥,由於是恩怨局互相約戰!
不存在什麽出場費!
所以高達5億美刀的讚助費,就可以全部放入獎金賭池。
想到這裏,泰森富裏開口問道:“這次的獎金怎麽分?是按照常規的分配方法麽?”
拳擊比賽中所說的獎金,其分配方法往往是可以交由對戰雙方進行協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