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乘一百接力賽是個團體項目,項目最終的勝出者也從來不是跑得最快的四個人,而是配合最默契的團隊。
東國田徑在若幹年前,還抱著一種“人人弱則團體更弱”的心態。
也就是後來。
看到近鄰霓虹隊派了4個百米不破十秒的選手,卻在接力項目上能和歐美等列強扳手腕。
這才重拾信心,有了後麵這幾年可圈可點的成績。
可以這樣說。
4×100米本質上很接近“木桶效應”和“田忌賽馬”。
前者揚長避短,後者各取所長。
隻有將最有利於成績的人放在最適合的位置上,才能確保團隊利益最大化。
相對而言,決定比賽結果的往往是傳接棒技術和戰術配合,而個人成績反而是其次。
當然了,類似博爾特領銜的牙買加隊,那是個例外!
這個團隊已經強大到對手有且僅有自己,隻為突破自我的地步了。
任何戰術,對上他們都沒什麽卵用!
不過,戰術在四乘一百項目中雖然很重要。
但場上的四名選手大體上也有各自的職責。
因為接力賽往往隻有40秒左右的時間,發令槍響之後整個過程都非常激烈。
輸贏隻在一線間,這個過程中情緒波動往往要比硬實力更要命!
所以。
第一棒,一般選擇起跑反應敏捷,擅長彎道加速的選手,跑出優勢占據領先。
第二棒,一般是整個團隊裏跑得最快的選手,保持優勢盡可能拉開差距,從而把壓力丟給對手。
第三棒,一般要找交接棒技術最硬的選手,如果能夠同時兼顧100/200米,甚至是以200米為主項的選手當然最好。
因為這樣的選手,其彎道能力更有保障。
第四棒,則要找大心髒的選手,這樣可以不受前幾棒的影響,拚盡全力去搏最終成績。
由於劉銘起跑反應慢是有目共睹,本來更適合跑第二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