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水縣城,城鄉結合部,三岔路口。
大槐樹下一個臨時棚子,門板上掛著一塊牌匾,牌匾下躺著一個被草帽完全遮住臉的少年。
少年叫王瀟,從懂事起,就紮根在這條三岔路口,每天做著相同的事情。
他的童年與其他孩子不一樣,自打他記事起,老頭就把他帶到三岔口收破爛,再沒離開。
他不止一次問過老頭,為什麽不離開這裏,去幹別的營生,老頭說,他在等一個人,他怕離開了三岔口,那人找不到他。
至於等誰,老頭不肯說。
三岔口,收破爛,生意不錯,沒有人和王瀟搶,因為他拳頭硬。
久而久之的,王瀟自然成為了這的霸王。
高跟鞋踏著水泥路傳來噠噠聲,王瀟眼睛睜開一條縫,又閉上。
“醒醒,賣破爛。”
王瀟看也不看地說:“不好意思,不收。”
“我這好歹也是銅啊鐵的吧,你竟然看都不看一眼,啥意思啊?看不上?”
王瀟懶得說,手磕了磕褪色的牌匾。
牌匾上寫著五個,小學生水平的大字分外亮眼:佛係收破爛。
“還佛係收破破爛,有你餓的!”婦女有些慍怒。她對王瀟愛搭不理的態度很不滿,年輕時,她也是鄉裏一枝花,多少男人的夢中情人,從來都是眾星捧月般,到哪身後都跟著一群為她瘋狂的男子,一向被捧在手裏的她沒想到,居然今天被一個收破爛的無視了。
“嘿嘿,大姐,他不收我收。”在三岔路另一邊攤點坐著的侯明湊了過來。
“誰是大姐,老娘有那麽老嗎?”婦女扭頭就對侯明一陣數落,臉上的粉底紛紛揚揚往下掉。
侯明頭縮了縮,一臉委屈地說:“沒,沒,我叫錯了。”
“那你啥意思?就你這模樣也要出來撩妹?回去照照鏡子吧,我呸!”婦女見侯明老實,像吃了槍藥,一個勁地說,盡情發泄心中的不爽,吐沫都噴到他臉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