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對方開槍的瞬間,秦頌猛然飛起一腳,重重的踢在了對方的手腕上,嘭的一聲,槍響了,但是槍口卻指向了天空,子彈射空了。
而秦頌並沒有停下腳步,而是一步上前,一個肩撞,直接將那個黑衣人給撞進了深溝之下。
一聲慘叫,那個黑人已經不見蹤影了。
從秦頌暴起反擊到將第一個黑衣人給撞下深溝,整個過程不到兩秒鍾,當其他兩個黑衣人反應過來的時候,秦頌已經衝到了他們的麵前。
砰砰砰!這次秦頌沒有留手,連續三腳,直接將剩下的兩個人給踢死了。
這些人的實力不錯,但是僅限於跟普通人相比,跟秦頌這種百戰精兵相比,他們還是太弱了。
解決掉這三個人之後,秦頌從黑衣人的身上找到了鑰匙,打開了手銬,然後換上了黑衣人的衣服,朝著轎車的方向走去。
車內的司機正在放著音樂,搖頭晃腦的唱著鄉村搖滾。
當秦頌坐上了副駕駛之後,他居然還沒有發現秦頌不是他的同伴。
“嘿,夥計,那兩個家夥呢,難道他們對屍體有什麽特殊的癖好嗎?”司機一邊說,一邊轉頭看著秦頌。
但是很快他的眼眸露出震驚的神色:“你……你……”
秦頌輕笑一聲:“什麽你你的,開車,不然的話,我的槍可是不長眼的!”
秦頌的手中,赫然是一把黑色的手槍,而這手槍,自然是從黑衣人的身上拿的。
在手槍的威脅下,司機也隻能啟動了汽車,緊跟上去了。他的心中十分的驚慌,同時帶著一絲憤怒,三個人居然殺不掉一個帶著手銬的男人,到底是他們太無能了,還是這個家夥太妖孽了呢?
不管是什麽情況,司機都不敢反應,畢竟子彈不長眼了。
秦頌淡淡的說道:“現在將你知道的事情都說出來吧,要是有什麽隱瞞的話,我可不會客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