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滿意的價位?十億!”林常高高的昂起頭,下巴尖對著鄭洪明,不可一世的一塌糊塗。
鄭洪明咋舌,他現在明麵上雖然是企業家,可說白了跟以前當小混混的時候,也沒什麽太大區別。
這些年的確賺了點小錢,可十億對他來說,對不是個小數目。
還不等鄭洪明從震驚中回過神,林常又補充了一句:“米刀。”
“你……你怎麽不去搶!”鄭洪明氣的渾身直哆嗦。
林常要的是米刀啊!
米刀跟華幣的換算比例,現在差不多一比七。
也就是說,林常這貨獅子大開口,直接跟他要七十億的診費。
林常翻了個白眼:“第一,這比搶劫快多了。第二,你覺得自己的命,值多少錢?”
鄭洪明呼吸一滯,別人的命自己可以明碼標價。以他的身份,他的位置。這些事情,對他來說其實也是一種常態。
一個小弟,因為搶地盤,或者是替他做什麽事掛了,也就給個五六萬意思意思就完了。
如果是想要別人的命,花錢可能會多一些。如果是沒什麽背景的普通人,十來萬就能搞定。稍微有點小身份小背景的,也就二十到四十萬。
至於更厲害的人,他這種層次的招惹不起,也輕易不會去招惹。就算有了什麽過節,也是盡量能化解就化解。
找人去對付那種人,鄭洪明一定是不想活了。
說難聽的,他鄭洪明這點家當,跟人家比起來,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別以為小混混,或者是花錢買的殺手,能有什麽義氣或者職業道德,他們就是為了錢做事的,誰給的錢多,就給誰辦事。
其它人的生命,對鄭洪明這種人來說,真的就是一件,隻值一點小錢的物品罷了。
但是自己的生命,卻是價值連城。
鄭洪明可說不出,自己的命就隻值五千萬這種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