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會變的。
我以前特別討厭急功近利的人。
尤其是為了利益,可以欺騙所有人的那種人。
後來慢慢的我成了我一開始所討厭的人。
水夢瑤對我餘情未了,這個我知道。
但現在的我馬上就奔三十了。
二十多歲為了愛情,我可以不顧一切,但三十歲眼裏隻能有事業。
看似有些不近人情,冷血,但當男人真的到了三十歲的時候,會發現這個年齡段談愛情根本沒用。
有錢有權才是硬道理。
趙悅就跟我上了一課。
因為我沒蕭何有錢,就紅杏出牆了。
我風光無限的時候,丈母娘一家對我畢恭畢敬,唯唯諾諾的,我破產之後,丈母娘一家陰陽怪氣的。
巴不得離我這個掃把星遠一點。
這就是血淋淋的事實。
本身我父母年齡也近六十了,我出社會這麽多年,還沒有讓二老過一次好日子,所以在我新公司還沒有徹底站起來的時候,我是不會再樹敵的。
這件事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劫婚!
當著所有人的麵劫婚!
“晨晨,你說的都是真的嗎?”
水夢瑤眉目傳情的說道。
態度瞬間驟變。
稱呼也從蘇晨,變成了晨晨。
好家夥,水夢瑤變臉的速度真是堪比孫猴子的臉啊。
“那為什麽前段時間,我去江城找你的時候,你都表現的很平淡,一點想跟我複合的想法都沒有。”
水夢瑤想到這個,就有些氣鼓鼓的。
她回國第一件事就是去魔都找我,本以為見到我的第一時間,我會很激動的,誰知道激動是激動,不過轉瞬即逝。
這讓她很苦惱。
我沒有絲毫猶豫的回答道。
“那個時候我覺得我配不上你,你是歸國才女,又沒有結過婚,前途一片光明,而我隻是一個經營著半死不活小本生意的小老板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