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考查組

第二十一章黃河之水天上來(2002年)

字體:16+-

四十五

馬炳從龍江省平調到青江省任省委副書記時,就預感到自己的末日快要到了。甭說包庇罪了,參與地下煙廠一事就足以槍斃他100次了。因此,馬炳並沒有把妻子兒女帶到青江省去。他在加拿大溫哥華投資100萬元,購下了豪宅一套,並把妻子兒女移民到了加拿大。做這一切時,他吸取了呂黃秋的經驗教訓。假如呂黃秋隱姓埋名、整容換麵,在購買的別墅裏頤養天年的話,能有那些一係列的麻煩嗎?假如他不要與外界聯係的話,新聞界怎麽可能把他在W國的消息炒得那麽熱呢?如果新聞媒體不要那樣大肆的渲染,汪吉湟能抓他回來嗎?當然了,他對於呂黃秋這個人,還是信任的。他知道,呂黃秋會像毛二升一樣,漢子做事漢子當,在關鍵時刻決不會出賣他馬炳的。再說了,這兩個人之所以能有後來的一切,都是他馬炳庇護的結果。同時,他做許多事兒也是很小心的,他從不和呂黃秋之外的任何人有任何的接觸。後來與毛二升的接觸,也是間接的,沒有任何直接的把柄落到那些人手裏。至於呂黃秋,橫豎都是死,一個臨死的人,是不可能把自己的“恩人”送上斷頭台的。

雖然如此,他仍然做好了出逃的準備,先把家小換名改姓移民到了加拿大。自己呢,第二步再走。他隨後再走的原因決不是因為要貪戀共產黨的省委副書記這個官,而是存在幾處的幾千萬元無法在很短的時間裏全部提出來。提得多了、急了,會引起有關方麵的注意。所以他隻能一筆一筆的提、一筆一筆的往境外匯,到今天了,這些錢還沒有提完。尤其是部分定期存款,可真是害苦了馬炳。銀行規定,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一定要存款者本人親自前來提取。以兒子、老婆名義存的也不好辦,他們已經出國了,以假名字存的款,麻煩更是太多。他後悔當初為什麽沒有把這些錢全部存到香港。如果存到香港,他可以堂而皇之的去取款。按理說,一個堂堂省委副書記,到銀行取點款不會有什麽問題。可是關鍵的關鍵,這個省委副書記是個公眾人物,他不可能直截了當的去取款,而且還是高額存款。既然不能光明正大地做這件事,就隻好偷偷摸摸了。這一偷偷摸摸,問題就出來了。有些存款,你就根本提不出來。銀行的話也很清楚、很負責任:我們這樣做,完全是為儲戶著想。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