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通緝令

第三章 市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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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19時10分。多雲見晴。

於波走出市委辦公大樓時,感覺無形的壓力從四麵八方朝他壓來。從陳書記的態度看,是支持自己與程忠的想法的,這更堅定了他去新城打一場攻堅戰、破兩個驚天案的信心。這攻堅戰就是馬上籌資、抽調力量進行引黃入新工程。兩個案子一個是群眾舉報市委副書記賣官受賄案,幾個水平差得不能再差的幹部,居然在短短的三年中由副科升為副縣、正縣。但願祁貴沒有問題。否則,一個紀委副書記與一個腐敗分子共事,傳出去豈不讓人笑掉大牙?另一個就是三年前的持槍傷人、人室強奸案。這起案子與後來發生的幾起案子聯係起來分析,他確信係一個團夥所為,而且就是那個三年前未抓獲的罪大惡極的家夥。市委書記不是紀委書記更不是公安局長,可是反腐倡廉、保一方平安更是一個市委書記的責任。再說了,這個案子也可以說是在他當公安局長時未破的案子。老公安局長當市委書記了,案犯還逍遙法外,哪有這個道理?

馬副書記朝他揮揮手,坐進了紅旗轎車。於波朝一溜煙走的轎車揮揮手,才意識到壓力是來自馬副書記這一麵,從知道的情況和馬副書記在會上的態度看,要破這兩個案是有難度的。幸虧程忠給他想了個“打槍的不要、悄悄地幹活”的法子,要不,你還沒有找到證據,案犯可能就又消失了。同時,這個案犯的背後還有一個神通廣大、手眼通天的人,這個人很可能就是呂黃秋。

“於波呀,還沒走呀?”陳書記和劉市長下樓了。劉市長接上陳書記的話說:“人家要搭你的車,順路的……於波,你可得抓緊機會給咱大老板說呀,不然,你獅子大張口,讓市裏掏兩個億,我可無能為力喲。”

於波朝劉市長笑笑,目送他上了紅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