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見燕子是個好姑娘,本來不喝酒的你,喝酒了,是不是?酒能亂性,對不對?你蘭宗震也是有血有肉的男人,麵對那麽純潔、那麽亮豁的18歲少女,能不動心嗎?啊?於是乎,你就幹出了傷風敗俗、傷天害理的事情來了!
現在,又出現了王東山的條幅,而且,如果蘭宗震通過蘇蘭芳帶給他的信息是正確的,那麽十條山街道,確切地說是錢一中,又通過王東山的條幅,製造了一起冤案。
一
在區公安局刑警隊隔離室裏,蘭宗震被銬在了暖氣管上。他的手機卡被收走了,一夜之間,蘭宗震成了強奸犯。他沒法跟親人、領導、同事、朋友們聯係,他變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晚上,汪隊長領著錢一中走進了隔離室。汪隊長對蘭宗震說:“錢主任要跟你談談,你要好好配合!”
汪隊長又客氣地問錢一中:“錢主任,沒事的話,我先走了。”
錢一中說:“讓小季把包給我提過來就行了。”
汪隊長點頭後出去了。一會兒,小季提來了一個包。錢一中接過包說:“小季,你先忙去吧。”
錢一中把一張桌子拉到了銬蘭宗震的窗戶前,又把兩盒紅繞肉、米飯放在了桌子上。錢一中:“吃吧,中午到現在一定餓了。”
“我問你,你為什麽要做假證?”
“假證?為什麽?”錢一中哈哈一笑說:“你難道忘了?你剛剛寫的文章就登在今天的日報、晚報上,怎麽?這麽快就忘了?”
“可那是事實呀!”
“那這,也是‘事實’呀!你不是本事大的很嗎?你有本事把這個強奸罪名推掉?你要是推掉了,我這錢字立馬倒著寫!”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你這樣做了,會良心不安的!”
“良心不安?良心是個啥東西?能換來錢嗎?啊?你不是有良心嗎?看誰還能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