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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瞞天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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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知道這批車根本不是上海原廠生產的,而是河南一家給上海供刹車管的個體小廠裝配出來的,每輛車的實際價格才五萬多元,加上開發票和給上海原廠服務部的管理費、稅金和運費,剛好是六萬元。而給到出租車司機手裏,價格就翻了三番。

“1號目標”一路風馳電掣開到了省城,宿偉他們的兩輛警車死死地咬定牙目標不放。果然是做賊心虛,“1號目標”不停地打著喇叭,慌不擇路,任你凹凸起伏的路麵,它隻管往前開。按理說,宿偉他們乘坐的警車是美 籍華人企業家於菲女士贈的高檔越野車,早就應該追上目標了。可宿偉想 到的是現在他手裏沒有任何要搜査軍車的命令,你超過人家又怎麽樣。你拿不出搜查令,你就無權讓人家停車接受檢査。另外,宿偉還有一點擔心:他擔心“1號目標”也在耍花招。如果是這樣的話,麻煩可就大了。

宿偉把這裏發生的一切都原原本本地向省公安廳副廳長汪吉元進行了電話匯報。汪吉元征求宿偉的意見。宿偉堅定地說,事已至此,隻好對號目標”進行檢査了。他說,他一點也不甘心,要錯就錯到底吧。錯了從頭再來。

汪副廳長嚴肅地說,如果是這樣的話,我不能批準你的行動,除非有80 %的把握。

宿偉說,廳長,我有80%的感覺,“1號目標肯定有問題。汪吉元交待說,“你盯住目標,注意別讓對手偷梁換柱。”

宿偉瞄了一眼已經停在“軍事管理區”院裏一動也不動的車說,“目標就停在一家部隊單位的院裏,我們在外邊看得清清楚楚。”

“那好,我這就親自去軍區要搜查令。另外,省煙草稽査局的同誌也會到現場的。你要穩住目標!”

宿偉向大門口站崗的軍人出示了證件。站崗的軍人請示完值班首長說:“你們進來可以,但沒有上級的命令以前,你們不得對那輛車進行檢查。否則,你們就不能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