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龜苓膏店,林凡直接回家睡大覺。
畢竟找不到人,在外麵閑著也是閑著,在家躺著也是閑著。
做人嘛,能躺著何必站著!
至於法官嘛。
繞完圈圈後,找到正在找小姐的排骨和雞精。
“不要玩了,該做事了。”
接到電話後,排骨和雞精提上褲子下樓。
法官和狂牛早已在下麵等候多時。
來到車上。
雞精好奇問道:“大哥,這次搶哪家店!?”
“三河幫的賭檔!”
法官抽著雪茄,一臉冰冷。
“好耶,賭館肯定很多錢。到時候可以找很多姑娘。”
說著,一旁的排骨還用手比劃著女人婀娜的身姿。
雞精打了一下排骨,“就知道找女人,小心思在女人懷裏。”
排骨沒說話,隻是白了雞精一眼。
看著狂牛,聽著勁爆的音樂,不斷晃動身子。
法官有些煩躁,拉了一把狂牛,“安靜點,你搞得我很心煩啊!”
對接下來的事情,搶劫,肯定是冷靜冷靜再冷靜。
現在狂牛這麽瘋狂,法官難以思考。
狂牛這人就這樣,幹什麽就突出兩個字,好玩。
當初狂牛跟著法官一起幹,就是因為好玩。
當年在老家,法官隻身一人幹掉整個幫派,狂牛那時候還是個小牛仔,隻是跟在後麵看著。
而後,狂牛覺得跟法官一起幹有意思,好玩至極,就自然而然地跟著法官。
不久兩人從家裏來到港島,來到大埔區,一路殺出了名堂。
所以,狂牛對法官可謂是言聽計從。
見到法官有些惱怒,狂牛第一時間關掉了音樂,安安生生地開車。
賓館外。
昨天跟蹤林凡的摩托男,此時再次出現在賓館外。
將煙頭扔到地上,踩滅後,“小子,今天就是你進去的日子。”
說著,男人下車就要進賓館抓林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