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洛江南的话,我真的是接不上来什么的。
万一因为我话多,也被洛氏制作成俑人,然后成为这其中的一个,那我也是没有地方说理的。
就在我出神的时候,蚩尤开口了。
“其实江南也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韩小老板,你知道的,当今社会,总有一些让人看不惯的人,他们总是喜欢挑事儿,给别人找麻烦。
你看现在他们被制作成俑人,对谁都是好的。
社会秩序都安静了。”
这话,这样的观点可不像是蚩尤这样的人能说出来的。
但是拥有这样观点的才是真正的蚩尤不是吗?
这个时候百年女儿红的酒意才刚来,再加上受到了惊吓。
此时此刻脑袋晕沉沉的。
“我该回去了。”
我自己的话说出来,我听着都是有回音的。
脚下也是轻飘飘的。
蚩尤上前扶住了我。
“韩小先生是喝多了?就在这里先休息一下吧。”
“我……”
脑袋是越来越沉。
好想睡觉……
我也终于睡着了。
而后我仿佛进入了一个梦魇。
梦中,我仿佛是一个在深宫之中周旋的宦官。
虽然是一个宦官,却是一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
高高在上,鼻孔对人。
享受着所有人的敬仰。
梦回大唐,大概说的就是我这种处境了。
我的义父是唐穆宗时期的宦官刘广。
刘广也是权倾朝野的存在,在他的引领下,我也入了宫。
去了太子李湛的身边。
这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传奇的一生正式开始了。
最开始我是李湛的书童,而后受到了李湛的信任。
成了他身边出谋划策的人。
有一段时间,李湛喜欢收藏各种各样水里面的东西。
珍珠,海贝,珊瑚。
是那个时候的奇珍异宝。
但是李湛身为太子,贪于玩乐,让皇上知道了就不好了。
所以有很多事儿都是不方便自己去做的,这个时候,就需要身边有一个我这样,有能力,有本事,有可信的亲近人来使唤。
我开始走南闯北,去给李湛寻找各种各样他想要的宝贝。
一扇门一样大的红珊瑚。
拳头大的夜明珠。
我总能让李湛高兴得很。
他是越来越相信我。
与此同时,我还帮助李湛哄好了他的父亲。
让李湛无论遇到什么惊险的事情,也能稳居太子之位。
直到有一次,我在走南闯北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个我喜欢的物件儿。
一个什么花纹都没有的玉枕。
玉枕的拥有者是一个我无意中救下来的女人。
王晴之。
我对王晴之算是一见钟情了。
山匪劫了王晴之的队伍,拿了东西,还想把人也抢了。
原本,我是最不喜欢管这样的闲事儿的,但是当我看到王晴之,看到王晴之的那双眼睛的时候。
我竟然不由自主地上前。
不由自主地救下了王晴之。
而后在我走南闯北的过程中,王晴之就像是一个小尾巴一样跟着我。
也是我完成任务以后,要回太子府的时候,我才知道。
王晴之就是未来的太子妃。
当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终于感受到了一种从来都没有过的失落感。
就这样王晴之住进了太子府。
虽然我每天都能看到她,但是却每次都得刻意回避。
一开始我总是跟她一起的。
但是我义父警告了我几次,我也不得不躲着王晴之。
我义父跟我说。
且不说我喜欢上的是未来的太子妃,就是寻常的女人都是不行的。
他还同我说,假宦官也是宦官。
我不得不认命。
王晴之大概是感受到了我的刻意。
所以在一次买醉之后找到了我。
她迷迷糊糊之中的第一句话就是。
“刘克明,我喜欢你,你带我走吧。”
就是这样的一句话,彻底地刺在了我的心里。
不过我却不能,我义父培养了我,我便有我自己的使命,从他收养我的那个时候开始,我的命就不是我自己的。
有些事儿,我想做也不能,因为我的意识里就认为,我没有这个权利。
所以我直接拒绝了王晴之。
那天晚上,王晴之喝了很多的酒。
其实她也清楚,就算我真的答应了她,答应带王晴之走,她的家族也是她割舍不下的,她也不会因为自己的私有感情而让生她养她的家族受到抗旨的连累的。
更何况,李湛也是喜欢她的,甚至是爱。
李湛告诉过我,其实小的时候,他就见过王晴之。
那个时候,李湛就被王晴之这双眼睛吸引了。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王晴之就住进了李湛的心里。
李湛同我说王晴之的时候,眼睛都是充满笑意的。
我也把李湛当成了兄弟,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
所以就算我对王晴之有千丝万缕的感情,我也绝对不能表现出来了。
经过了王晴之的表白,没多久,我便主动请缨,再次出发,去给李湛寻找那个传说中的金丝玉种。
是在深海之中的,经过亿万年的沉淀,才会形成的一种带着金光的玉石。
那个时候只是听说,李湛就内心激动,多次想要自己出发去寻找。
不过奈何身份的限制,没有办法。
这一次我就要出发了。
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都是有可能的。
离开的时候,我并没有告诉王晴之。
我虽然没有什么感情经历,但是我知道,当面的分离也是矫情而没有必要的。
而且,我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王晴之。
我走南闯北我去了很多的地方,我把全部的身心都投入在寻找金丝玉种上。
甚至有的时候,我可以不眠不休。
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短暂地不去想王晴之。
也是在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了一个道理,越是想忘掉一个人,就越难忘记,甚至就会记得更加深刻。
终于,我在日日夜夜的自我消耗中,我得到了传说中的金丝玉种的线索。
是一片水流湍急的海域。
下去的人,十个有九个是上不来的。
正是上来的那一小部分人说,就在这片海域的底部,就是有金丝玉种的。
但是他们都说,他们能力有限,真的取不上来。
所以为了报名,只能作罢。
在我打探的时候,他们甚至都不建议我入海。
但是我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我在下海前,给太子李湛留了信。
万一我上不来了,也好让他知道。
而后,用不着等回信,我就下海了。
刚一下海,我就见识到了海水到底有多么的湍急。
一连尝试了好几次,直到受了伤,这才暂时作罢。
养伤的时间,我做了详细的下水路线。
就这样,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过去了。
我都收到了李湛的回信。
信中是对我的问候。
还说明了,东西不重要,太困难的话,他可以不要东西,让我务必活着回去。
务必活着回去见证他跟王晴之的拜堂礼成。
知道的时候,我的心里难受到了极致,我却没有想要立刻动身赶回去。
我想要再一次下海,就算是死在海里面也比回去要好……
与此同时,我也收到了王晴之的信。
不过在看完李湛的信以后,我并没有打开王晴之的信。
不是无所谓王晴之的信里说了什么,而是就算我知道了王晴之跟我说了什么,我对此也是于事无补的。
所以干脆不看。
就这样,带着未痊愈的伤,我下海了。
虽然平日里,我的原则一直都是我命由我不由天。
但是这一次,我想听天由命一回。
如果我活着回来,我就去找王晴之,我就带王晴之远走高飞。
如果我死了,那就没有以后了。
这一次的海水格外的冰冷,仿佛刚一下水,就注定了我不能活着回去一般。
但是这一次,我真的找到了闪闪发光的金丝玉种。
看到金丝玉种的一瞬间,我想起了王晴之。
也是那一瞬间,我对活着是无比的向往。
我想要活着回去,我想要带王晴之远走高飞,我想要永远都跟王晴之在一起。
但是随着海水越来越湍急,我慢慢地没了力气。
这个时候,我就像是一个随波逐流的海草一般。
我完了!
我也没有想到,我还会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
是一个渔女救了我。
她告诉我她的名字是阿芙。
是一个眼睛很像王晴之的姑娘。
她说是在海边发现我的,那个时候我还有呼吸,她就把我带回了她的家里。
我这一睡就是半个月。
然后她还把金丝玉种给了我,说这个东西是跟着我一起在海岸边的。
她知道这个东西有多么的金贵。
她大可以把这个东西据为己有,但是她同我说,她知道这个东西是我用命换来的,她不能拿。
而后,我给她钱,她也是不收的。
我既然活着回来,我就要回去。
所以在我匆匆地跟阿芙告别以后,就往京城赶。
却没有想到,这紧赶慢赶,最终赶到了李湛跟王晴之大婚这一天。
全城的张灯结彩是那么的刺眼。
太子跟太子妃的婚礼是那么的热闹,与天同庆,大赦天下。
我最终成了最孤独的那个,我还是来晚了一步。
看着他们红袍加身,拜堂成亲。
我的心都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