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瘋了,李世民求我當太子

第39章 大唐的雙標

字體:16+-

如《唐律疏議·衛禁律》即規定:非因公出差不得出境,若大膽翻越國境,處二年徒刑;期間與外人交易,罪加一等;交易涉及兵器,絞刑;與外國人通婚,流放二千裏。

那唐朝本國人實際上等於是被嚴格限製和外國溝通了,完全能稱得上是另一種形式的‘閉關鎖國’。

按照一般人的想法,唐朝這麽繁華,肯定是重視商人了,事實是什麽呢?

實際上,商人在唐代社會,地位過於低下。

唐太宗說:工商從業者屬於‘雜色支流’,讓他們發財可以,但不能給官做,更不能與朝賢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

直接杜絕了工商業者參政的可能。

唐玄宗李隆基時期的《大唐六典》一書,明確劃分了士農工商四等人的界限,其中工商有著專門的世襲戶籍,輕易不得改易,形同賤民。

當然,大唐這些針對商人的嚴格律法同樣也僅限於‘本國人’。

而如果你是高貴的‘外國人’,那以上這些條款將完全對你構不成任何的製約。

‘開放’,‘包容’的大唐皇帝甚至還會非常體貼,在考慮到胡人乘船不遠萬裏來唐,精神可嘉,不光不征稅,不光還給你發放固定工資,給予‘公務員’待遇,甚至就連你的婚事也給一並包辦了。

也就是說,大唐皇帝允許其在唐期間與大唐女子跨國通婚。

至於允許本國普通居民走出去的製度,在唐代從未出現過。

而李世民麵色變幻不停,鬆開的拳頭又攥緊,虎目逐漸亮了起來,但隨之又透出讓人捉摸不透的神情,道:“青雀,當四夷各族異族來投,我大唐若不以開放包容的胸襟去接納,那我大唐邊境將永無寧日!”

李世民語氣頓了頓又繼續,道:“這些年來為父也征討四方,意欲殺一儆百。”

“這時我們再稍加好處進行拉攏,剛柔並濟,那我大唐邊境自會長治久安,無為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