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周大洪心裏得意洋洋準備回家的時候,他的身體卻是猛然一震。
因為他看到了幾個和他以前認識的人,正堵在他家門口。
事情是這樣的,他平時不是喜歡偷雞摸狗嗎,一來二去,久而久之他就練成了一個神偷的本領。
隻要是他想要偷的東西就基本上沒有他偷不來的。
某一天,有一個叫明哥的人找到他給了他一千塊錢,讓他去一個大老板家幫他偷一份文件。
本來他是不想答應的,因為那個大老板他也是實在惹不起。
但是那個明哥卻威脅他,說他不答應的話,那就直接把他的手給剁了。
於是乎隻能答應,可是任務卻是失敗了,關鍵是倒黴催的,還把五百塊錢定錢給丟了。
1985年的五百塊錢可比現在的五百塊錢還要值錢。
對於窮困潦倒周家來說,別說是五百了就算是五十他們恐怕也拿不出來。
於是乎他隻能想了個注意,把周小冉抵給了他。
當然也不是真的抵押,他雖然混蛋,但還幹不出那種賣兒賣女的事。
隻不過是他的一個緩兵之計而已。
逃出來之後他馬上就選擇報了警。
那夥人被抓,最後他自己也被抓了,因為他偷了人家那位大老板的東西。
周小冉也就是因為要籌錢幫周大洪交交罰款,才經人介紹嫁給了蕭陽。
本來周大洪以為這件事都已經過去了,但是當他看到明哥的那一刻頓時就感覺到了事情的不妙。
急忙就開始往巷子外麵跑。
“老東西,還想跑,給我抓住他,然後狠狠的打。”
對於明哥而言,周大洪絕對是他不死不休的仇人。
當初要不是他陷害他,他也不可能會被抓,
哪怕是他都在裏麵坐了兩年牢才出來。
警察署裏麵可是有他認識的人,他無時無刻都在打聽的這個老東西的消息,目的就是要報當年之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