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超級歌星》喬羽的報名是林家俊全權負責的,甚至聯係電話也填的林家俊的手機。
他覺得這是一個優秀經紀人基本的職業素養。讓自家藝人不用考慮作品以外的任何事。
所以每次主辦方有什麽事都隻能聯係到林家俊。
上次通知喬羽複活就是如此,這次也是。
“什麽?簽合同?練習生合同?咱們不是一個選秀節目嗎?”
林家俊聽著就來氣,自己好不容易不用背鍋了,怎麽這個節目總給自己找麻煩啊。明明一個民間選秀節目,簽什麽練習生合同啊?都要出道嗎?
又要給喬羽他們解釋一通想想就麻煩。
“對,我們的合同是自願的。畢竟作為主辦方之一的私立娛樂。如果您以後有出道的打算,我們也可以給予大力支持,這是一個雙贏的方案,而且我們也不是隨便什麽人都能進的。這份合同也算是給進入總決賽的這些選手的一個獎勵。”
“獎勵?10年的練習生合同?”林家俊心想,這算哪門子獎勵啊,一般練習生合同都是三年,這十年算賣身契還差不多。
按照林家俊以往的做法,絕對是直接拒絕,不給喬羽惹麻煩。
他知道現在喬羽絕對不可能簽別的合同了,羽飛娛樂四個人有說有笑打打鬧鬧多好。
而且他知道喬羽和思立娛樂的情況,就算是喬羽要簽個大公司,也肯定不是思立。
想到這他想起前一陣那個大娛樂公司好像在微博上找自己要簽喬羽來著,自己又自作主張拒絕了。
就在他要張口回絕對方的時候,腦子突然轉了一下。
最近林家俊想法有些改變。
他想起來自己這幾次自作主張喬羽都非常不滿意。
回頭想想自己確實也是著急,並沒有和喬羽本人溝通。
是自己的問題。
關鍵自己做了決定的話,一旦出問題隻能自己背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