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寨籃球隊,缺人!
按照《全國和美鄉村籃球大賽(村BA)競賽規則》,每支參賽隊伍可報1名領隊,1名教練和不超過12名隊員。
雖然基層選拔賽期間可以適當放寬要求,不可能每個村都湊出這麽多人來,但每個隊怎麽也得有一兩個替補球員吧。
要不然激烈的比賽過程中難免出現球員受傷或被罰下場的情況,場上無法湊齊5個人時,就不能保證比賽正常進行了。
喻妍試著解釋:“我原本想把龍叔、潘叔的名字報上去,可他們都拒絕提供身份證號,說是不想再去拋頭露麵丟人現眼……”
“我阿爸真這麽說的?”
龍小川皺起眉頭來,做點事情怎麽就這麽難呢,親爹不支持也就算了,還一個勁使絆子……
他決定去找龍在田商量:“您看能不能這樣,光借你們的身份證去報上名,比賽的時候不一定真讓你們上場的,你不想去就在家待著等我們的好消息。”
龍在田正背起竹筐要去割蜜,推開他出門:“我說了,雷寨籃球隊以後交給你們,我們這些老人就不摻和了。你缺人就再去尋嘛……外麵還有很多人可以找。”
他似乎話裏有話,可龍小川沒聽出來,隻顧著抱怨:“哪有那麽容易,現在這年頭,最難的就是招人,招有用的人。”
“這世上有什麽事是容易的?你們不願意吃苦,隻想著吃巧糧食,回村這幾天什麽活都不幹,光知道在球場上玩,能有什麽出息?讓開路,我可沒你們那麽閑,我們得討生活。”
“也不是什麽都不幹,訓練還是很有必要的。”龍小川拽住他:“這樣吧,我們也去割蜜,大家回來了肯定要幫寨子裏做點力所能及的事情。”
“就憑你們,得了吧,這種要命的活你們年輕人幹不了。”
“不試試怎麽知道呢?一直不學就永遠不會,雷寨的勇士哪個不是要過這一道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