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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時間是治愈傷痛的良藥,可是已經過去一年了,我依然會被那些痛苦的回憶驚醒。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學習寫劇本,每天都讓自己處在疲累之中,這樣,我就會累到沒有時間去想那些事情。
滿腹的心事已經沒有可以訴說的人了,我也隻能將它寫到我的劇本中。
我的運氣不錯,大三時候寫的一個劇本被一個劇組看中,買走了版權,雖然價格不高,但那是屬於我自己的作品。
等到那個作品在電視台播出的時候,我這個小小編劇的名字也會被別人看到,想到這個我就興奮不已,這或許是我這一年來行屍走肉一般的日子中唯一的喜悅了。
孫景程也和我一樣努力地寫著劇本,但是他沒有我這麽好的運氣,寫完就被劇組看上。
我安慰他的時候他總是說運氣也是靠實力賺來的,他要加倍努力,提升自己的實力,因為之前的那個劇本他幫了我很多,所以他有什麽需要我地方我也會盡力幫他。
沒想到我每天都期待的電視劇還沒開播,官司就已經打我頭上來了,一個我從未聽說過的劇作公司把我告上了法庭,說我賣出去的劇本剽竊了他們公司的創意。
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個劇本是我廢寢忘食、一點點地熬出來的,我都沒有借鑒過同類型的劇本,又怎麽可能去剽竊他們的創意呢?
我已經大四了,馬上就要麵臨畢業,一場剽竊創意的官司足以讓我萬劫不複。
按照學校的規定,在校期間最好的劇本將成為我們的畢業創作,而我那個被買走的劇本顯然是我四年中最好的作品。
畢業作品涉嫌剽竊,不僅沒有辦法順利畢業,還會記入個人檔案,畢業推薦更是會受到影響,怕是沒有公司願意要一個有剽竊記錄的編劇。
這個案子我隻能贏不能輸,不然我的前程就毀了,可是我現在卻毫無還手之力,因為我都不知道那個劇作公司為什麽會告我剽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