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來臨。
高速路上格外的安靜,再者警車開道,誰不長眼敢開快?這一條長龍浩浩****,速度不快,但還是蠻有派頭的。
李局坐在第一輛車,也就是頭車副駕駛上,身後的張文遠已經睡了,但他還沒有,他在了解案情。
這次把兩個嫌疑人遣送回去,他是要留下的,作為淮河省公安廳的副局長,他有一定權利了解案子的情況。
更何況這個陳天,是他們轄區的,現在在榮城犯案,他必須拿回去資料記錄一下,所以趁著安靜,他要好好看看這個案子。
死者李成敏、李沐秋,父子關係,案發地點在自己家別墅內。
案發當晚,陳天帶著蘭馨去李家做客,大致九點多左右離開,這段時間裏,傭人和管家都沒有再回過別墅。
沒回過別墅?李局看到這裏,眉毛有些聳立,不對吧?
他雖然沒住過豪宅,沒有過傭人,但他也清楚一些規矩,主子請客吃飯,吃完了之後,傭人不收拾桌子廚房嗎?
就算不收拾,管家是不是也得去給老爺沏壺茶?或者問一問明日的工作安排?這不是最基本的嗎?
想到這,李局的眉頭往下拉了拉,繼續看下去。
屍體是傭人第二天早上發現的,隨後報警,榮城警方通過了解,得知前一晚有兩人來過,除此之外,別無他人。
遂將陳天與蘭馨帶回警局調查,調查期間,確認兩人為凶手,被二人逃出,逍遙法外。
看到這裏,李局把檔案又放了下來,作為旁觀者,他心裏的想法會多一些,單單說審訊的這個環節省略了,他就覺得有蹊蹺。
確認犯罪,過程很複雜的,不是犯人交代了,你就可以判定,這是需要證據的,證據和口供都一致了,案子才算了結。
現在已經是新世紀,不是當年屈打成招的朝代時候,萬事講理,不然要警察幹嘛?搞一班衙役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