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美一首《芒種》剛剛唱了一半,經紀人衝到了台上。
“娜美小姐,請立刻停止這首歌的演唱,不然,我們就惹上官司了。”
“怎麽回事?”
“逗音將兩首歌的版權收了回去。”
“為什麽?”
“對方根本沒有告訴我們原因,隻是說了,在取的正式授權之前,讓我們停止侵權。”
……
兩人的對話聲,通過麥克風,傳到了每一個粉絲的耳朵中。
頓時石破驚天。
“娜美的這首歌,竟然沒有取得版權嗎?”
“根據藍星的法律,沒有得到授權就用於商業活動,不僅要麵臨巨額賠償,還會成為劣跡藝人。”
“想不到這麽大牌的歌星,也會侵犯作曲家的權利。”
“嗬,這種劣跡藝人,粉轉黑了。”
粉絲們頓時起哄起來。
而娜美,則腦海中高速運轉,現在演唱會已經開始了,若是逗音收回版權,不僅會導致脫粉,自己也會麵臨甲方的索賠。
當機立斷!
“安排人,馬上帶著三倍現金,趕去逗音,不管什麽代價,也要先取的授權。”
“老板,我剛剛提了這個建議,但那邊根本沒有商量的餘地。”
“為什麽?到底為什麽?”
娜美快瘋了。
想起違約的後果,娜美額頭上汗水唰的流了下來,而演唱會的甲方代表,也快速到了舞台之上。
“娜美小姐,發生什麽事了?”
“昨晚逗音的授權歌曲,忽然不讓唱了。”
“逗音?”
甲方代表狐疑的問了一聲。
按理說!
娜美昨晚親自去談,就算是沒有簽約合同,娜美的麵子也在啊,得罪了娜美,逗音的高層也得考慮一下吧。
“要不我打個電話問一下,看有沒有轉機。”甲方代表,跟孫經理曾經見過幾麵,也算是朋友。
急忙掏出電話,打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