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拘留所出來,江辰和薛一寧直接去了法院。
他想去查看王光宗一家的審判書。
來到法院,在方秘書的幫助下,薛一寧看到了審判書。
“臥槽,上當了,咱們差點就走上誤區了!”
望著判決書,薛一寧說完,江辰接過來看了起來:“尋釁滋事罪?”
“這是個啥罪?王家兄弟不是說因為收費被抓的嗎?”
“難道是王家兄弟欺騙咱了?”
江辰說完,薛一寧拿著判決書決定再去找法官問清楚。
主審法官沒找到,在方秘書的協調下,薛一寧見到了陪審法官。
幾個人在法院的一間小屋會晤了。
一見麵穿著黑色西裝的陪審法官說話了:“這個事你們上訴也沒用。”
“咱們縣裏已經把它定性了,縣長都拍板了。”
陪審法官說完,江辰指著尋釁滋事問道:“他因為這個橋跟別人打架了嗎?”
江辰說完,陪審法官看了看手表,他馬上還有一個案子要審,所以時間有限。
“尋釁滋事並不是要跟別人打架了才能判尋釁滋事。”
“王家兄弟以及他的父親王擁國在桃溪河上私自搭建橋梁,這本身就已經違法了。”
說到違法,江辰又問到:“他們私自搭建橋梁是違法的,那我想問一下,咱縣裏為什麽不搭建一座不違法的橋呢?”
說到縣裏為什麽不建橋,陪審法官笑了:“那這個事你得去問水利局呀!”
“我們這裏是法院,建不建橋不歸我們管,違不違法歸我們管!”
陪審法官說完看了看時間,站起來就想走。
“ Oh,我懂了。”
“你懂個啥?好好回去當你的村長,縣裏的事你就別瞎管。”
法官說完,拿起帽子推開了門。
“我懂了,隻要是對老百姓有利的那就違法。”
“隻要是對你們有利的,那就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