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這樣我就放心了!”
李茶得鬆了一口氣。
見目的達到,李茶得臉色也是有些笑容。
“這麽說,楚文先生是願意和我們海蝶簽約了?”
李茶得繼續問道。
“當然,”李牧代替楚文點了點頭,隨後道:“不過,合同的一些細節,我們還要商談一下。”
“比如具體的資源、歌曲版權等等。”
“那是自然。”李茶得點了點頭,隨後拿出了早已準備好的合同遞給了李牧,“這是我們擬好的合同,還請仔細查看。”
李牧接過合同仔細的查看了起來。
一番檢查過後。
發現這份合同非常符合標準,沒有什麽坑,李牧也是滿意的點了點頭。
心中已經認定海蝶音樂了。
不過。
李牧並沒有馬上答應簽約。
反而是讓手下的人把合同交給了公司的法務。
這些學習法律的人更能發現他們發現不了的漏洞。
必須得等專業的人檢查完才行。
這又過了一段時間。
李牧發揮著自己的交際能力,和李茶得相談正歡。
過了差不多半個小時。
法務把合同遞給了李牧,小聲的說道:“李總,合同沒問題。”
“嗯。”
李牧點了點頭,臉上的笑容更加燦爛起來。
向李茶得伸出了手,李牧笑著道:“李茶得先生,合作愉快!”
李茶得眼神一亮,心中懸著的石頭也放了下來:“合作愉快!”
隨後。
李牧找到了楚文,一行人當天就把合同的事情簽訂好了。
自此,楚文的海外音樂發行權落下了帷幕。
楚文簽約海蝶音樂公司。
簽約費三千萬美金!
合華夏幣一億八千萬!
而且。
簽約後的每年,楚文都需寫出五首歌。
歌曲的版權全歸楚文所有,但海蝶擁有翻唱權。
為此,海蝶願意每次支付五百萬美元的翻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