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你們抓錯人了。”我仰著頭用力呼喊,掙紮。
但被警察反剪雙手牢牢按在地上,我絲毫動彈不得。
任我如何呼喊,辯解,他們也沒有鬆開。
周圍聚集這圍觀的人群,一個個對著我指指點點,議論紛紛。
我艱難地抬頭,從人縫裏看到柳薇和一個警察上了停在路邊的警車。
很快,另一輛警車呼嘯著來到跟前,下來幾個警察,我被押上了警車。
我再次進了派出所,把事情原委說了好幾遍,做了尿檢和血檢,查出了體內的迷藥成分,但還是被暫時羈押了。
我堅信自己這一次不會再被冤枉,因為自己確實沒碰柳薇,而且酒店裏也有監控攝像頭,肯定拍到了雷雲寶和他的同夥。
但在派出所待了一天之後,警察卻給我出具了刑事拘留通知書,理由是涉嫌強X。
因為監控拍到我破門而入,拍到雷雲寶他們奪門而出,但現有證據不能直接證明雷雲寶他們想要強X柳薇,不能證明我是見義勇為。
而柳薇,則直接指證我想要強X她,除了醒來後發現我的手臂按在她的胸口之外,還因為我曾在辦公室有過類似的舉動,說過類似的話。
然後,警察把我帶到了肮髒陰暗的拘留所。
我憤怒,憋屈,一遍又一遍地向警察提出,我要見柳薇。
或許是對我不勝其煩,也或許是覺得這個案子太蹊蹺,警察最終同意幫我聯係柳薇。
柳薇也同意見我。
終於見到她時,她站在鐵窗外,臉上帶著黑色墨鏡,看不到她眼中的神色變化。
“柳薇,我沒有強X你,我對警察說的都是真話,你自己想想,是誰把你約出來談業務的。”我在裏麵,語氣盡可能平靜說道。
“把我約出來那個人,難道不是你的同夥嗎?”柳薇冷冷的說。
“我的同夥?”我氣急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