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工廠

(二十三)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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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廣東省勞動合同法》規定,合同到期公司可以解雇任何員工,而且不用任何經濟補償。簽訂《勞動合同》,其實對我們員工沒有一點好處,特別是對於老員工更是致命傷害。在2000年以前,我們公司可以說從來沒有炒過人的,如果公司在淡季要解雇一些員工,也是完全按照“國際慣例”給員工適當的經濟補償。可自2000年開始,從嚴格執行《勞動法》,每位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公司解雇人再也不用付任何經濟補償了,炒人便集中在合同期滿的時候。公司都采用一年簽一次合同的辦法,而且把這一天定在2月28日生產淡季的時候。所以每年春節過後,我們便要麵臨著“合同到期”的情況。加上今年公司訂單有所減少,裁員的傳聞便在員工們傳開了。

我是在開MRB會議時,得到了公司裁員的確切信息的。自從我當了PE部主管之後,每天必須參加MRB(物料評審委員會)會議,參與IQC檢驗不合格的物料的處理。MRB常委會由生產部經理、IQC主管、采購部主管、生管部主管、PE部主管組成。每天MRB時間定在早上十一點整,會議由IQC主管主持。IQC把每天檢驗不合格的物料匯總成清單,會前發給各常委。開會由IQC提供不良物料檢驗報告(列出不合格項目),並附有相關不良樣品,由MRB委員對物料進行評審處理。委員會的判定不采用一票否決製,而是民主集中製的原則,即少數服從多數,也就是所有處理決定要經過五個單位一起表決。我是ISO內審員,知道這是品質與生產衝突的一個折中辦法。本來所有IQC檢驗不良品就應該給予退貨處理。但自從有了MRB之後,不良材料除了退貨之外,還有特采(讓步接受)、分選(有供應商分選、IQC分選、生產線分選)、加工(供應商加工、生產線加工)、報廢幾種處理方式。這種處理方式是完全符合ISO精神,既保證了品質,也不影響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