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飛的啤酒瓶子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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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後,第二次代表會議開幕,第一天上午縣長做政府報告,下午討論。第二天上午是常委會和兩院的報告,下午討論。曹毅在大會秘書處,負責決議草案的起草工作,一切已準備就緒,他正無聊地靠在床的靠背上看電視,拿著遙控器把頻道換來換去,找不到一個喜歡的節目。突然通信員推門進來說,c主任叫,有事。曹毅進去時,看著c主任很氣憤,他手裏晃著六七頁的報告說,簡直是瞎胡鬧,這怎麽能叫報告呢?起草人電話打不通尋不見人,不知誰說他喝醉了,不省人事,被司機送回家了。c主任又讓通信員叫來會計,抬頭給會計說,給曹毅拿條紅塔山,晚上加班必須把報告起草、打印出來,我就不看啦,明天早飯前,由通訊員把打好的二百四十份報告擺到會場代表的桌前,再拿一份送到我房間。實際上是命令,像團長下達的軍事行動命令。曹毅確實扮了一個救火員的角色,這樣才保證了第二天上午大會的順利召開。說不定,當時可能就有人準備看c主任的笑話哩。

曹毅沒有背景,隻有靠自己的工作作風和工作實績給自己積攢資曆。

不知道書記和縣長有多大的芥蒂,第三天的決議草案表決大會上,曹毅雖已經起草好了決議草案,實際就是個與往屆大同小異的,代表習以為常的決議草案,隻要代表們象征性地,習慣性地,滿懷善意地舉手表決同意就是了。會上,幾個決議,宣讀一個表決一個,宣讀一個,表決一個,等四個決議草案宣布完,代表們也很自然地就表決完了,一般沒有棄權,更沒有反對,代表們往往都很寬容,很本分,很感恩的一群人民代表,毫無懸念,毫不遲疑地舉起右手,全票通過,小城的會場當時隻有原始的舉手表決,還沒有現代的表決器。這種形式是人民代表多個屆次形成的陳年習慣,是必須例行的神聖義務,叫表決權,他們誰聽清內容了?誰認真看過每人桌上的草案了?肯定沒有,會上的時間是充裕的,代表麵容是嚴肅的,可他們沒有仔細看的習慣。他們都等待著大會閉幕後會餐的美食與酒香,都急著回家。誰也沒想到自己已經舉手通過的報告,是這個小城的縣委書記兼主任,字斟句酌一個字符一個字符從唇齒間蹦出來。在賓館書記的豪華套房裏,分管大會秘書處的委員會女主任在場,幫助曹毅一字不落地認真記錄下來,又複述給書記才定的稿,等於曹毅原來精心準備好的預備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已經作廢,這時,書記兼主任的權利已完全確實淩駕於人民代表的意誌之上,成為至高無上的決議。這個決議的通過,意味著人民代表對政府一年來的工作極端不滿意,甚至是一種決絕的否定。需要檢討整改的工作決議草案上共列了八個方麵的內容,幾乎涵蓋了本屆政府一年來各項工作,也相當於給了縣長的一次嚴厲的警告,更像是在大庭廣眾之下給了縣長一記響亮的耳光,或可看作把縣長剝的精光示眾於人,這比質詢都嚴厲,等於是縣長睡了一年的懶覺,曹毅都覺得荒唐。這樣,就要延遲時日,另擇日期重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