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假離婚故事,我是在市看守所采訪到的,時間是我采訪完第一個假離婚故事後的第三天下午。
我在市電視台有一位要好的記者朋友,名叫秦峰。當得知他要到市看守所采訪一名因為假離婚而變殺人犯的死刑犯時,我立即要求他帶上我一起。
剛開始他不同意,畢竟我不是記者,沒持有新聞記者證,想進看守所采訪有嚴格的流程,不是一般人能去的。
我對秦峰說:“可是我負責我們雜誌的熱點欄目,下一期的欄目安排正是‘假離婚’的案子,這個案子的性質屬於典型案例,我不能錯過這個機會,你一定要想辦法帶我一起進去采訪。”
秦峰說:“前兩天你不是采訪到一個案例了嗎?”
“不夠啊”,我說,“起碼得三個案例以上,才能對這個社會現象做一個總結和分析啊!你是大記者,這種事你應該比我更清楚。”
秦峰就揶揄我:“哎喲喲,你們就一本新辦的小雜誌,還真想擔任社會責任啊?”
“這話我就不愛聽了啊,”我給他懟回去,“哪家雜誌報紙不都是從小到大的嘛。再說了,我們小雜誌都能有這份社會責任和擔當,你們電視台就更應該大力支持我們對吧。”
“你說得也對,”秦峰顯得頗為難,“可是你這個忙我沒辦法幫啊,我真不該告訴你這個消息。”
“我想到了一個辦法,”我說,“你讓我以助手的身份跟你一起進去吧。”
“那也要我們台領導同意啊。”秦峰說。
“那你就幫我同台領導申請申請唄,”我說,“完了我請你和台領導吃飯。”
“要我幫你跟台領導申請,你也太為難我了吧。”秦峰對我的執著顯得頗為無奈,繼而又調侃道:“你說我怎麽會交到你這麽一個損友。”
“我不管,前兩天我采訪的案例可是和你信息共享了。”我拿出殺手鐧,“這個時候你可不能過河拆橋啊。總之這個忙你必須得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