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政局回來後,奕菲就一直想著假離婚的事。
她心想,那女人說得沒錯,離婚再複婚,也就18塊錢的成本,相對於幾十萬來說,算什麽?不算什麽。值,太值了!
反正又不是真離,等買到了大房子後再複婚就OK了。
奕菲當然也想到,這樣做一方麵好像是拿婚姻當兒戲一樣,心裏感到很不安。可是一方麵她又想,若不這樣做,誰能來告訴我們該怎麽辦才好呢?老天知道我們有多窮!
窮人的無奈有幾個人能了解?
當晚溫存過後,奕菲側身對著我躺著,繼而她對我說:“水軍,我覺得咱也得趕這趟假離婚潮,要不趁此機會,保不準要到猴年馬月我們才能買得大房子呢。”
“你是說我們也假離婚?”我微蹙著眉頭說。
“嗯。”
“不行不行。”我說,“婚姻多神聖啊,你怎能這麽想呢。”不管怎麽說,我一時還是覺得這事兒不妥。
“不是我想這樣,我們這不也是沒辦法嘛。”奕菲說,“要是隻差點錢我們可以想想辦法就解決,可是你看,這差得可不是幾萬的事,是幾十萬呢。再說就是幾萬咱也很難拿得出來啊,你說是不?”
“這個……”我有些猶豫。
“你就別猶豫了嘛,隻要一買到房子咱們就複婚。”奕菲說:“你想想,離婚再複婚,也就18塊錢的成本,相對於幾十萬來說,真的太值了!”
“好吧,讓我考慮考慮……”
果然,這幾天不管走到哪,隻要是人紮堆的地方,談資就多少必定跟“國五條”二套房貸政策有關。很令人驚訝的是,人們對第二套房的需求空前巨大。
由此我知道,畢竟還是沒錢人多,大家之前都隻買到了剛好夠小兩口棲身的地方,因為小兩口是抱團生活的,對空間的需求相對較小。但隻要一經喜添了孩子,這問題就開始顯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