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住著個狐狸精

大學男友是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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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有一種很強烈的感覺,就是畢業之後,遲早有一天我會把我的大學男友李楓甩了。可讓我萬萬沒有想到的卻是,畢業不到1年的時間,我竟然對他越來越依戀,而且我竟然有隨時被取代的危險,因為他的身邊竟然出現了幾個和我明爭暗鬥的女孩,這讓我很是不能理解,像李楓那樣要長相沒長相,要物質沒物質的男人,竟然也會有女孩喜歡。

想想上中專的3年時間裏,李楓整整追了我2年半。最後的半年我才勉強被他的堅持所感動。因為2年半的時間裏,我幾乎沒打過幾暖壺水,沒上食堂排隊打過飯——都是李楓幫我的。我也知道他是真心對我好,可我就是愛不起來,1米6的小個子也就罷了,還長著一雙小眼睛,最重要的是他家在甘肅農村,窮的叮當響,連學費都是貸款。雖然我的老家也在大西北,可我家畢竟在城裏。

畢業之後,哪怕找個次一點的工作,我的第一選擇就是留在北京,李楓自然更不用說。當時我就想以後遇到好的,我就離開他。

2005年7月離開學校之前,李楓已經在豐台附近租了一間不足10平米的房子。所以接下來的事情就是找工作,去了幾次人才市場,還算順利,李楓和我應聘到了同一家私人的廣告公司,我做打字員,他做送貨員。用李楓的話說是為了照顧我,其實他是怕我甩了他。

剛去公司的時候,我沒有告訴同事李楓是我的男朋友,我也警告過他,不許把我們是戀人的身份說出去,雖然公司沒有規定不許談戀愛,但我就是不想讓大家知道。李楓也很識趣,每天都到公司報了到,然後直接跟著送貨車,把前一天做好的牌匾送給客戶,白了就是一個高級點的裝卸工。下午回公司,也很少和我搭訕。沒有牌匾送的時候,就幫助幾個員其他工切割鋼管。

就這樣一直到2005年十一長假之後,我們始終保持著這種關係。上班隻要一出門,上了公交車就如同陌生人,到了公司也是一前一後走進公司的大門,偶爾禮貌地打聲招呼,彼此間也和其他同事沒有什麽區別,不冷不熱的。下班之後,出了公司的大門依然一前一後步行到公交車站,上了公交車也保持著同事的關係。隻有回到出租屋我們才是真正的戀人,李楓忙碌著做飯,我則躺在**看那台18英寸的二手彩電。吃了飯,李楓收拾碗筷,我繼續看韓劇。洗了碗筷之後,他默默地把早晨泡在盆裏的衣服拿到外麵的水龍頭下洗幹淨,然後才上床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