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宛夫嚴選作品集(全十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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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州市做水果生意的金顯寶被帶到了南陽縣森林招待所。

與此同時,銀行底單上的簽字筆跡與金顯寶的筆跡一起,被火速送往省公安廳作筆跡鑒定。結果很快出來了,43張底單上的28張共10萬元,全係金顯寶一人的筆跡。但另外15張共8萬元卻並非金顯寶所為。

於天青道:“我們先向金顯寶發動攻勢,同時,還要想辦法查清另外8萬元上麵究竟是誰的筆跡。”

唐進揉了揉惺忪的睡眼,道:“這個人肯定也是金顯貴非常親近的人。我們可以從近到遠展開調查。首先是金顯貴本人的筆跡,其次是他老婆葉如蓮的筆跡,再次是他們夫妻雙方的父母或兄弟姐妹等。”

於天青肯定道:“你分析得很對,我看,說不定就是他老婆葉如蓮所為。”

接著,他對陸文明道:“小陸,你負責辦這件事。你可以到省交行去一趟,請省交行紀委的同誌協助一下,馬上搞到葉如蓮的筆跡。然後送到省公安廳去。”

森林招待所裏的日子很不好過。起先,金顯寶是做好了賴賬準備的。不料,銀行底單和公安部門的鑒定實在讓人躲不過去。沒辦法,他招了。

大約是在去年夏天,金顯貴在從南海去南州開會的途中,用手機給金顯寶打了電話,約他中午一起吃餐便飯,有點事情要麵談。在一間小餐廳裏,金顯貴拿出一張8萬元的存折,並告訴了他存折的密碼。金顯貴還說,他家裏的錢都是老婆管的,他沒有自主權,因此,這筆錢就委托弟弟保管。萬不得已的時候,千萬不要取出來用。

金顯寶遠沒有金顯貴精明。他做水果生意並不用心,加上嗜賭成性,生意上賺來的幾個錢都輸得差不多了。於是,就一次次從銀行裏取出這10萬塊錢。最後,同樣也都輸在了賭場上。

金顯寶已經交代清楚了,省紀委的辦案人員都鬆了口氣。由於南海市紀委的同誌都比較忙,看管人員便又換上了市紀委信訪室副主任雷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