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星期一。於天青剛一上班,就接到了一個特別的電話。
省司法廳的副廳長老趙在電話裏說:“我的一個表弟媳的侄兒叫陳強,在厚潭開出租車的,上次你們省紀委去找他,他已經退出七百塊錢了。但事實上是不止的,他說應該是六千八,我在電話裏也批評他了,要他實事求是講清問題。所以,他今天想主動來退錢。”
放下電話,於天青對王之問道:“陳強來退錢,這裏麵有名堂。”
王之問道:“他既然要退,我們還是先讓他來退吧。”
於天青說:“他以前隻承認七百塊,今天卻說拿到六千八。顯然,這是我們去取證後形勢所迫。而且,他今天來肯定會說這六千八元都是他一個人拿去的,肯定會說與木檢站無關。”
王之問道:“那肯定不行。”
程經說:“陳強絕不可能一個人獨吞六千八。這個數字太大了,木檢站這幫人一向是雁過拔毛,他們不可能讓他獨吞。”
王之問道:“是的,如果他一個人認去,那就說明是事先串供過了。”
於天青說:“很可能已經串供,而且隻有在串供的基礎上,他才敢來退鈔票,這叫做丟卒保車。我們要加大談話力度,否則他不會說實話的。”
程經道:“等他來了再說,我們先禮後兵。”
九點鍾不到,陳強規規矩矩地來了。於天青把他請到了接待室裏,他說他總共拿到六千八,上次退的七百塊也包括在裏麵,也就是說,今天帶來的是六千一百塊錢。
王之問讓他填了張單子,然後將追繳的六千一百塊錢上交了財務。至於這六千八百塊錢的責任問題,等下步慢慢下功夫。
於天青向陳強談了當前反腐敗鬥爭的重要性,講了番大道理後,陳強仍舊說是他一個人拿的。於天青故意試探道:“你們來之前串通過了是不是?他們叫你一個人承認去,保住他們的飯碗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