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九年,葉琅十三歲,他開始有朋友,因為,他已經在草地邊站了六年,他能打。
那是風起雲湧的一年。世界要變了,葉琅有這種感覺。
葉琅莫名的興奮,也許,是因為他太渴望改變。
最好翻天覆地,徹頭徹尾,把世界重造一次。
時間的河永是流駛,偶爾會激起湍流漩渦,轉眼又臣服兩岸,歸於平靜。
葉琅期盼的改變沒有來,一直沒有來。
如果世界不會改變,那麽,隻能改變自己。
葉琅開始琢磨,怎樣才能過得更好。人就是這樣,如果你有一種能力,你就會自然而然,賴以為生。
葉琅的能力就是打,他一個可以打五個。
葉琅和他的朋友,阿耀,阿鵬,小戚,開始出現在其他小學附近,他們會攔下路過的學生,搶走他們的零用錢。有時候,也拿他們的皮帶,或者鑰匙扣。
這年年底,葉琅聽說狗日的出獄了,還做起了服裝生意。
不是說四年嗎?為什麽三年就出來了?葉琅怒火中燒,把牛角刀揣進了懷裏。
葉琅和阿耀,阿鵬,小戚,埋伏在黑夜裏,狩獵,有生以來第一次。
狗日的出現了,他們一擁而上,葉琅沒有手軟,他把牛角刀狠狠紮進了狗日的腰眼。
葉琅在黑夜裏狂奔,一直不停,就好像狼的野性終於衝出了人的軀殼,不再回頭。
這天晚上,他們拜了把子,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一九八九年,是傷痛難平的一年,是困惑的一年,是站在十字路口,茫然不知何去何從的一年,每個人都在選擇自己的路,葉琅也是。
這一年,葉琅學會一件事。
期盼世界改變,不如自己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