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秘密告訴風

第十一章 是善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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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要求寫他,劉語諾笑著說:“我已經有兩章寫你了,很多了哦。”

寫起來還真的有些複雜,認識張先生的時候,劉語諾已經背了十萬的債務,這十萬怎麽來的呢?應該從號稱她的“第二任”男朋友開始說起,那時候他們剛確定關係,雙方父母也見過麵了,雖然劉爸爸不太滿意,可是隻要女兒喜歡,來日方長,還有時間勸分。

兩人爾濃我濃特煞情多的時候,決定給男朋友開個餐飲店,他們並不知道餐飲店的水有多深,那是又累又難做。當時靠的隻不過是滿腔熱血,什麽都不懂,也不做調研,說開就開。小男朋友原來是做燒烤的,是幫他叔叔做的,叔叔並不支持他做,稱隻要他們能拿出一個完整的方案來,就答應幫他們。但是這個方案始終是沒有的。那個時候劉語諾每個月工資加兼職可以到七千,又是本科畢業,男朋友是初中文化,男朋友的家人無條件地相信她,也籌了兩萬塊給他們,後來證明這兩萬隻能夠還押三付一的房租,一個月租金五千在A城,劉語諾家裏也拿了一點錢出來,劉爸爸也過來幫忙了,隻不過後來發現“勢頭”不對提前溜了。

他走了以後,店隻有小男朋友一個人開了,劉語諾是不舍得辭職的,男朋友起先說太累,後麵幹脆不做了,因為店的賬是入不敷出, 每天都在虧。

兩個人開始吵架,男朋友沒什麽文化,話說得特別難聽。

其實劉語諾回想起來,這也是個稱得上“荒謬”的愛情經曆,寫到這裏,她停頓了,反複思量,怕自己受傷,最終還是提起勇氣寫起這一段她已經足夠成熟去麵對的往事。

看一個人應該怎麽去看呢?劉語諾從小隻知道愛人,卻不懂愛是相互的,直到在張先生身上才看到了對她的包容和愛,其他的人,之所以結不了婚,也有因為愛得不夠。這也是劉爸爸之所以後來同意當時劉語諾大著肚子嫁給張先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