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秘密告訴風

第二十五章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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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語諾說做就做,走之前,劉詩諾感歎了一句:“早知道你走得那麽快……”

“沒關係,我明年再來看你。”劉語諾阿沙力地承諾。

劉詩諾不知真假地婉拒:“不了吧。”

回到D城後,和張先生商量,張先生一向聽老婆的,根據劉語諾提供的X的身份證號在網上一搜就知道是哪個縣的,可以記一個大功。

劉語諾買了第二天直達G城的火車票,抵達之後,很快就到了當地的司法機關。

起先劉語諾想自己寫訴訟狀,自己搞省錢,結果當地的百姓和去了派出所連派出所的同事都說要她請律師才有各種權限。劉語諾本來對當地人就抱著不是很信任的態度,因為之前就是被G城的人坑的。結果太多人說了,就在旁邊的律師事務所谘詢。

律師有著一口濃濃的G城普通話,雖然很多話都要重複幾次劉語諾才聽得懂,但是卻讓人莫名信任。

他收了3000元代理費:“一萬塊經濟糾紛都要3000。”

劉語諾覺得她別無選擇,過來一趟也不容易,隻能任人宰割了,付了三千塊。

律師看起來還是比較專業的。

過程雖然不是很順利,總算把心願了卻。

回來後劉語諾心思沉重,又多了3000塊的支出,當月並沒有按照慣例給婆婆寄3000塊存給小孩念書。

她覺得自己那麽窮,做什麽事情都很可笑,比如,把小孩接到身邊,比如,生二胎。

回到張先生老家看望小孩,許是心裏苦悶,和婆婆大吵了一頓,小孩過於頑皮,爺爺奶奶過於溺愛,教育理念不一。

劉語諾當天晚上跟張先生說:“大寶給媽媽吧,再生一個,我自己帶。”

“為什麽,你們兩個都是為了小孩,都是一樣的。”

“是一樣,但是有意見分歧的時候,聽誰的?問題是這個。”

劉語諾想,如果那天吵架的時候她說出口的那句:“我以後再重新找一個,再生個小孩自己帶。”